本帖最后由 又见炊烟升起 于 2009-3-23 21:31 编辑
1、没有人反对要对有证据证明他故意传播艾滋病并已造成后果的人进行法律制裁。法律有明确规定。对所有感染者,疾控人员在阳性告知时都会告知法律义务,包括如果故意传播的法律后果,以及如果发生性行为时对性伴如实告 ...
夜的风 发表于 2009-3-8 17:29
4、最后还是要回到,为什么叶风做得了公益工作,你和你的同类做不了公益工作的原因。因为叶风会尝试理解非主流人群、没有话语权的人群的心理需要。
(你的这句话让人很反感.你反复强调你能做什么别人不能做什么,好像天下就你心胸宽广,善解人意.其实还有一些同志(或者说是大多数同志,他们有的基于个人能力,有的在为生存奔波)没做你目前所做的公益项目,也并不代表他们没有爱心,并不代表他们以后不会去做,他们也可以通过另外一些渠道去做些有益同志的工作,做无名英雄,做个没有名分的志愿者,在日常生活中口头传达志愿者想宣传的一些防艾知识.
做爱心公益工作也表现在:大到给慈善公益事业捐款捐物,````蓝宇自己掏钱来办这个网站,给大家提供交流的平台,```小到多多来顶这个贴子的人也都是一种爱心的表现,并非是这些人不能理解非主流人群`````)
为了“人”,是可以付出物的代价。但不可以为了“多数人”,付出“少数人”的代价。为了杜绝血液途径的传染病,耗费再多的针具也是值得的,因为那只是“物”。但为了满足某些人所谓道德社会的理想,不可以去关心MB,不可以去关心对性伙伴没有告知阳性事实的感染者,是叶风不能接受的。因为他们是“人”,尽管是某些道学家自命不凡者真善美的代言人眼里觉得污秽的可耻的不能忍受的。因为他们是“人”,所以叶风要爱他们。因为他们是非主流,是少数,是边缘,是没有话语权的,所以叶风更要爱他们。(每个人都有兽性\丑陋的一面,也有真善美的一面.至善至美是一种境界而已.
从人性的角度去关心每一个人,哪怕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也不是不可以,但人性中罪恶的一面要单独剥离出来进行批判,不能光用一个"爱"字来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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