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蝴蝶之恋”和“武媚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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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天使者 | 2008-9-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楼 老子曰 的帖子

谢谢你的支持!我也是信佛之人。我发现很多同志都信佛,都很善良,都有一颗慈悲心肠。我希望小呆呆和武媚娘两人能回头的,也给了他机会,可惜他不知道悔改。所以不惜暴露自己身份调查此案,一是为自己讨回东西,二是惩戒歹人,以儆效尤,免得更多人受害。
傻乎乎 | 2008-9-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子曰 于 2008-9-2 11:40 发表
说到这里, 反倒是认为所谓的慈悲其实是冷漠,所谓的佛心其实是在作恶.


严重支持!::45::

如果有报应,那就现世报吧,为啥要等到以后呢?为了给他更多的作恶机会吗?
森森 | 2008-9-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楼 老子曰 的帖子

不要捉住一件事不放啊,况且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群主的事情,而不是别人观点(看法)的对与错的事情.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啊.
★玄天使者 | 2008-9-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楼 的帖子

想必这位朋友便是小呆呆或者武媚娘本人或者他们的朋友吧。协助警方破案,知情不报,于道德和法律上讲都不能容忍的。天底下还是好人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幸运的是到目前我已经收到了很多朋友提供给我的有利线索,相信案犯不日便落网!
森森 | 2008-9-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希望你的事情很完美的解决::076:: ::076:: ::076:: ::076::
老子曰 | 2008-9-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森森 于 2008-9-2 13:37 发表
不要捉住一件事不放啊,况且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群主的事情,而不是别人观点(看法)的对与错的事情.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啊.

一.茶馆的目的在于思考. 任何可以讨论的都可以讨论.何况我的观点完了.并没有捉着不放.
二.像谈论的这个被所谓因果思想主导的人还大有人在,你看连不熟悉小呆呆的人都会提倡放之任,之,
    更何况知情者也许还是小呆呆的朋友,所以就更可能会出现知情不报了,所以发这个贴也有一定的警示意义,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吗?
发贴的意义就在此,怎么成了抓着不放呢.呵! 看来你有被抓的感觉,如果你知情,就请提供一下吧.

[ 本帖最后由 老子曰 于 2008-9-2 13:51 编辑 ]
森森 | 2008-9-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楼 老子曰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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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森森 于 2008-9-2 13:55 编辑 ]
★玄天使者 | 2008-9-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楼 的帖子

这位朋友如果怀疑我说的情况,可以加我QQ:289649894,我把派出所的电话给你,你把电话去查实,如何?如果我说的不是实情,那我又何必这么费心劳烦大家提供线索呢?我陷害人的话,用得着这样吗?我有工作的,我还没有这么无聊,为了调查案情,我这几天废寝忘食,已经很累了,就请你不要来泼冷水了。
★玄天使者 | 2008-9-2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楼 森森 的帖子

谢谢你的支持!希望大家以后都提高警惕,不要太相信网友,哪怕是自己的BF,两人交往了最好也还是像合法夫妻一样做一个公证,把双方的身份和财产公证,记录下来。这样的目的不是说网友都不可信不可靠,而是为了免得日后出现纠纷,记录了这样就好处理些。因为人永远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体,魔鬼不可怕,躲着他不去招惹他便是,可怕的是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变成魔鬼。
★玄天使者 | 2008-9-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楼 傻乎乎 的帖子

快递单 只写了寄件人的姓名,号码也是虚假的
游来游去 | 2008-9-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你自己笨,找的BF正式的工作都没有,一个就是个小混混,连他证件的号码都不知道,来龙去脉都不知道 ,就做BF,引狼入室,活该
蝴蝶之恋 | 2008-9-2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est from 125.120.75.x 于 2008-9-2 11:49 发表
蝴蝶之恋的电话1592425****



你谁啊      我现在是置身事外了    这个月我要去新加坡了
kuku | 2008-9-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玄天使者 于 2008-9-1 20:44 发表
是的,没错,我也是信佛的。但是追查此案,目的在于:
一是为自己讨回东西,二是惩戒歹人,以免大家还受害。
案发一个星期前,曾去拜佛,回来后晚上突然流鼻血,猜想是佛祖暗示自己不日将有血光之灾,想必此案乃是 ...




疯了~~~~~~~~我不知道你所说的什么佛祖暗示是不是真的~~~~我只知道这样的话不可以乱说的
kuku | 2008-9-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玄天使者 于 2008-9-2 14:01 发表
这位朋友如果怀疑我说的情况,可以加我QQ:289649894,我把派出所的电话给你,你把电话去查实,如何?如果我说的不是实情,那我又何必这么费心劳烦大家提供线索呢?我陷害人的话,用得着这样吗?我有工作的,我还没有 ...



真真实实  假假真真  LZ  先把一些资料拿出来吧   你叫别人打电话   怎么可能啊~~~~~~~~毕竟现在那样的人~~~~~~~~
匿名| 2008-9-2 18:59
是得支持一下呢,我们这个群体本来就是一个可以单独分开的小社会,里面是种种是是非非和现实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一样的,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处理我们自己的事情,既可以让我们自己更看清我们身边的人的真面目,又对事情的发展有帮助,不亦乐呼.
不行 这样的行为坚决不能让他存在
不劳而获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希望找到找到那个贼吧::070:: ::070:: ::070:: ::070::
骚鱼子 | 2008-9-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031:: ::031:: 是非帖子不变参与
c308894774 | 2008-9-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玄天使者 | 2008-9-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楼 游来游去 的帖子

谢谢这位朋友的关注。是的,我是活该,希望你引以为戒!你至少比起那些纵容犯罪的人要高尚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提出过要看他的身份证的,但是他说没有带,下次带来再给我看,后来我就忘了。后来警方查实才知道他所持有的身份证均是假证!
★玄天使者 | 2008-9-3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楼 kuku 的帖子

如果我是在这里弄虚作假陷害别人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如此明目张胆吧,我有工作的,我也没有这么无聊要去陷害别人,反过别人告我诬告诬陷,那我不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如果情况不真实,为何小呆呆武媚娘两人要躲着不敢出来?这就叫做贼心虚!如果有怀疑的朋友,可以拨打110问该起案件,自然有个是非明辨。因为此案件已经立案调查了,公安网全国联网。
★玄天使者 | 2008-9-3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楼 kuku 的帖子

这并非我妄语,学佛信佛这人自然有天人感应。任何事件的发生均有预兆的,就像大地震的前兆一样。人也不例外,第六感应该知道吧?
傻乎乎 | 2008-9-3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玄天使者 于 2008-9-2 14:10 发表
快递单 只写了寄件人的姓名,号码也是虚假的


姓名号码虚假无所谓

有单号就可以根据快递公司的记录确认收件地址,现在几乎所有的快递公司都提供这个跟踪服务了。也就是说,你至少可以确认他那个时间点,在哪个城市的哪个区域。

其实公安还有更先进的技术,只要你知道他现在用的手机号码,就可以发调查令要求移动、联通进行GPS定位。
★玄天使者 | 2008-9-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楼 傻乎乎 的帖子

现在办手机卡很多都不用提供身份证的,很多路边小店就是这样办的。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建议。
榊棏椴栺 | 2008-9-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050:: 真无聊
清水无香 | 2008-9-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蝴蝶之恋 于 2008-9-2 14:58 发表



你谁啊      我现在是置身事外了    这个月我要去新加坡了

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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