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10位艾滋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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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亦君 | 2009-2-10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生活中存在太多的诱惑,不是谁都可以抵挡这些诱惑,然而诱惑的背后隐藏 着的祸端也许将是危害生命的!支持夜风,几年如一日的做这项工作,这恒心与毅力我还没有在杭同见到第二位。大家有时间都去检测一下吧,为了他人,更为了自己!
夜的风 | 2009-2-10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隐私问题还是个大问题啊。。。
杭州蓝雨 发表于 2009-2-10 00:45

是啊,考虑到隐私保护,所以我在写这个帖子时,基本不提那些主人公的个人特征.也许就算是BF看到了,也想不到吧.

想到另一件事情.有次去见一个记者,在他的办公室,当着我们和他同事的面,他就说,他是乙肝感染者.我们都知道,乙肝的传播途径和艾滋是一致的,为什么人家就不隐晦呢?他的同事为什么不会因为他是乙肝感染者而歧视他呢?如果是艾滋,他会这么公开说吗?其中到底蕴藏着什么社会学的问题,真值得有识之士好好研究.
匿名| 2009-2-10 08:28
感谢夜的风
xxxHOLIC | 2009-2-1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063::不做爱~~
匿名| 2009-2-10 09:50
非常支持::47::
修身棠 | 2009-2-1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多多宣传一些有关男男之间正确交往的贴::069::
会☆飞de鱼 | 2009-2-1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3月份还得回来再做一次检测。。。。怕怕的……唉……这年头真让人揪心啊……

最近身体是越来越不行,我看我是了……
会☆飞de鱼 | 2009-2-10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077::想多了就想哭了,,,,,::073::很伤心,,,说不尽的事啊……
夜的风 | 2009-2-1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多多宣传一些有关男男之间正确交往的贴::069::
修身棠 发表于 2009-2-10 10:20

谢谢提醒啊!

我将近期的工作重点放啊防艾上,有时间也考虑一些其他问题。
一个同性恋者,到底需要一个怎样的人生?答案应该是幸福。
那怎样才能幸福呢?它应该包含身体健康、感情满足、性愉悦、自我认同、外界肯定等多方面。
防艾,只是为了保证身体健康的一个小的方面。但仔细想,发现它与其他方面其实是纠缠在一起的。
为什么叶风不公开反对419和卖淫?因为缺少性愉悦,人生的幸福就少了一大块。他在没有固定伴侣或者与固定伴侣性关系不和谐的情况下,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获得性愉悦也无可厚非。但前提当然是采取安全的行为方式,要戴套,不然万一染病了,就会影响到身体健康,就得不偿失了。
当然,如果有相爱的人,还去跟别人做爱,多少会损害到双方的感情。这里就有个取舍的问题。熊掌与鱼不可兼得,想清楚了,自己做的决定,自己承担后果,就可以了。
淇淇的天空 | 2009-2-10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夜风~希望世界上相互理解的人越来越多~~可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去关怀艾滋病病人~~关注社会上的防艾工作~无论是gay还是straight~
夜的风 | 2009-2-1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有个张锦雄先生,是同性恋,也是HIV感染者,吃药已经15年了。他不隐讳自己的这两个身份,到大学演讲,上电视台录节目,在大街上举块牌子,写着“我是一个艾滋感染者,你可以抱抱我吗”,与陌生路人拥抱,凤凰卫视全程跟踪拍摄。他来杭州,也参加过我们兄弟会的活动,大家一起吃饭,我和其他兄弟们也没感觉有什么异常。
因为有歧视,所以特别需要隐私保护。所以,如果能够降低甚至消除社会的歧视,那么隐私还要保护,感染者们更可以生活得更加安心一些。
夜的风 | 2009-2-10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写一下前几天有一面之缘的那位小伙子。那天我在市疾控当义工,他推门进来问有关CD4检测的事。后来我到楼梯口接电话去了,电话接完他也出来了。我朝他微笑了一下,问他知道杭州有专门的感染者公益团体吗?他说不知道。我说,以后这类的事情不用这么辛苦每次跑疾控来问,电话或QQ向感染者团体咨询就可以了。他给我留了他的QQ号码,然后谢了我就走了。
现在杭州各区县已查出的感染者应该有数百之数了,整个浙江快4000了。随着防艾力度的加大,通过各种途径被查出来的感染者会越来越多。现在的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感染者都只是跟自己所属区县的疾控部门的感染者管理人员保持单线联系。他们几乎都隐藏在自己的黑暗角落,无法从家人、同事、朋友处得到帮助和支持。因为种种原因,有的人知道初筛阳性后,没有去疾控抽第二份血进行确诊,就没有纳入疾控的管理范围,连定期的免费CD4检测都没有参加。他们现在是怎么来面对和处理这个事情的,没有人知道。
疾控部门的人手有限,何况他们做的只有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事,比如四免一关怀之类,是无法满足感染者们的更多需求的。浙江的感染者组织应该迅速壮大力量,为尽量多的感染者提供需要的其他服务。

这个帖子我就写到这结束了。以后有机会再写其他感染者的故事,比如那两位一起查出来后感情濒临破裂的伴侣,那个查出来后动员很多人来检测的大哥,那位查出后还一直想找个女人结婚生个小孩的白领,那个接受一位非感染者爱情的设计师……
如果你在杭州,有过1、0、口交等男男性行为,我建议你参加杭州市疾控的艾滋、梅毒、乙肝、丙肝等四项免费定期检测。
如果你是感染者,希望你及时与感染者组织取得联系。
我叫叶风,QQ是610512054,手机是13857196049。
山外山 | 2009-2-1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者之间做爱是不是就不用防艾,不用戴套了?如果这样的话,可以把感染者组成一个团体,让他们在自己圈子内找BF,相依为命。这样在道德约束,有现有感情可以得到依靠缓解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去找没有感染者的可能性可能会大大降低。
匿名| 2009-2-10 13:58
生命是、脆弱的
柏林 | 2009-2-1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25# 笨冷冷
看的人心惶惶!!!!
匿名| 2009-2-10 16:32
防艾的这位工作人员,请你还是要多为社会考虑,你给艾滋病患者的建议我不太同意.
戴套也不能100%地确认疾病可以不传播.
如果说你认为患了艾滋病还可以跟别人做爱,那就是对社会的犯罪,你应该从根本上断绝他们
这个念想.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同情,可以弥补的.刑罚里的死刑就是一个例子.
如果你一定要建议他们可以跟别人有亲密关系,按知情权的角度,你再建议他们一点,跟别人亲热
之前先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
理工达达 | 2009-2-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注意安全
夜的风 | 2009-2-1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者之间做爱是不是就不用防艾,不用戴套了?如果这样的话,可以把感染者组成一个团体,让他们在自己圈子内找BF,相依为命。这样在道德约束,有现有感情可以得到依靠缓解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去找没有感染者的可能性 ...
山外山 发表于 2009-2-10 12:54

艾滋病毒可能有不同亚型,如果是不同亚型的感染者,不戴套有可能交叉感染。

哪怕同一种亚型的,不存在交叉感染的问题,但如果不戴套做爱,仍旧有可能造成梅毒乙肝等等的传播。你也知道感染者的免疫能力已经被损害,如果感染上其他病毒,哪怕是普通的尿道炎,也会造成比普通人更大的伤害。

只要双方都接受,阳阳配、阴阳配都没有问题。
杭州蓝雨 | 2009-2-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者之间做爱是不是就不用防艾,不用戴套了?如果这样的话,可以把感染者组成一个团体,让他们在自己圈子内找BF,相依为命。这样在道德约束,有现有感情可以得到依靠缓解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去找没有感染者的可能性 ...
山外山 发表于 2009-2-10 12:54


你这和纳粹集中营有啥区别??
搞搞新意思 | 2009-2-1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010::珍惜生命 远离叶风
Guest from 125.122.211.x 发表于 2009-2-9 14:21

顶这句话:)如果大家都能做PROTECTED SEX,就可以远离叶风了。
不过绝对支持叶风的工作。如果有过不洁性行为的朋友还是早点去做检查。因为越早查出有问题,越早服药,应该能够活到人类发明有效抗爱滋病毒药的那天的。
夜的风 | 2009-2-1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夜的风 于 2009-2-10 17:02 编辑
防艾的这位工作人员,请你还是要多为社会考虑,你给艾滋病患者的建议我不太同意.
戴套也不能100%地确认疾病可以不传播.
如果说你认为患了艾滋病还可以跟别人做爱,那就是对社会的犯罪,你应该从根本上断绝他们
这个念 ...
Guest from 92.233.71.x 发表于 2009-2-10 16:32

我想我理解你的心情,但真的不认同你的看法。
我们不能像很多的非同人群看待同志人群一样去看待感染者,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不顾及对方。
首先,并不存在没发生口交,安全套也没有破裂滑脱的情况下,还造成传染的实例。
其次,将心比心,如果你是一个感染者,你可能因为自己是感染者而禁欲吗?或者你出去419的时候,一定要坦白自己是感染者吗?如果都像你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感染者,换作是你,你难道不会产生被社会遗弃的情绪,反而会产生与社会的对立情绪,巴不得自己的病毒传给更多人吗?与其提出一个不切实际的不但不可能达到实际效果反而会造成负面效果的目标,不如双方互相理解,提出一个双方都可接受并且实实在在可以达成的目标。
还有,退一万步说,真的会有那么百分之零点零零零几的可能性,正确戴套了,还是会传染,那么我只能说,任何一个成年人,在与一个自己不了解对方身体状况的人发生性关系,本身就应该有心理准备,来承担这样的后果。
最后,我要澄清的是,我不是疾控部门的工作人员,我只是一个公益志愿者,我发布的是我的个人以及我所属的公益组织的观点,不代表疾控部门的意见。(疾控部门的做法是,在阳性告知书上注明故意传播病毒的法律后果,并要求以后性行为都要使用安全套。)
修身棠 | 2009-2-10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从你自己::069:: 做起
夜的风 | 2009-2-1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从你自己::069:: 做起
修身棠 发表于 2009-2-10 17:06

什么?
可依然 | 2009-2-10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应该多发点这类的贴子。
让更多的人知道。
看他们还不知道怕。



太恐怖啦
我在也不要做了
呵呵
yijianzhongq | 2009-2-1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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