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同性恋是精神疾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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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977 | 回复2 | 2011-10-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性恋(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它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2002年9月8日在日本东京市大约有3000同性恋者身着盛装举行大游行。又一次将人们的眼光引向同性恋的世界。同性恋不是病,更不是罪恶 在经过100多年的科学研究之后,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确认,同性恋是属于少数人的自然现象,并不再将其列为心理障碍(即变态)。所以,现在同性恋又称为同性爱。中国仅仅是在1997年才真正地将同性恋行为非刑事化,更是在2001年才把同性恋者从精神病患者的名单上删除。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的决定可以被理解为出于三个理由。首先,那些公开其性倾向的同性恋者出现在生活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的社会中,而且他们和异性恋者一样,融入这些社会,过着建设性的有意义的生活。其次,经验性科学研究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同性恋不是一个病理学整体。再次,西方心理学已经开始认为,性倾向是正常人类多样性的一个方面,并且其他文化中有着一系列不同的社会态度,提示这种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正常或至少是可以接受的,除非存在着强烈的反对这种行为的宗教偏见。在大街上你不难认出一名黑皮肤的人,在饭桌上你不难认出一个左撇子,但你能一下子认出一名同性恋者吗?肤色和利手都是明显的生理现象,但同性恋就不单是深藏的心理和生理问题,而且还涉及更为复杂的人和人之间的伦理问题。 如同人的容貌必然有差别一样,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差别也是必然的,正常的,同性恋不是病,不再是一种耻辱,更不是罪恶。同性恋的出现首先与先天因素,包括染色体、大脑结构等有关;其次与个人出生后18—36个月的环境因素有关。临床上同性恋分三大类:即真性同性恋,双性恋和假性同性恋。真性同性恋既有生理性别异化倾向,又有心理性别异化倾向。真性同性恋的异化性心理特征是明显的,他(她)只对同性有性兴趣和获取性满足,对异性无兴趣甚至厌恶。但是对自己的真实性别一般有良好的认同。如小尤大学毕业,迫于家庭压力,和女友结了婚,而实际上在恋爱期间,他和女友除了拉手,甚至都没有接过吻。婚后第一次性爱,他感觉到的是一种灵与肉分离的痛苦感觉。他不喜欢女人,但是没有办法,他尝试着克服自己,却没有成功,他实在忍受不下去,觉得这样对不起妻子也对不起自己,结婚一年多,他终于以性格不和提出了离婚。女方不同意,觉得丈夫没有什么不好。但小尤始终不敢向女方说出真情,只好在法院托人办了离婚。双性恋者实际上不是完全的同性恋。因为他(她)们可以和两种性别的对象都能保持恋性并从中获得性满足,在性别自我认同上倾向于双性别,这类双性恋往往有生理性别的缺陷,矫治也比较困难。    假性同性恋是最不稳定的同性恋者。这一类同性恋基本上属于环境和教育造成的心理变态。当他(她)们的性角色观念得到矫治,缺乏异性的环境得到改善时,或者社会对同性恋的否定态度加强时,这类同性恋者便很快自己转变。同性恋:回避不如正视        现在,尽管同性恋者在中国完全可以生存下来,但是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有时就象是噩梦。实际上,中国同性恋者最过不了的是家庭这一关, 同性恋者来自家庭的压力最大。结婚在男性同性恋群体中算得上是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这些人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但是却不得不在两种生活角色之间频繁转换。目前许多同性恋者,将出国视为逃避环境压力的一大出路。绝大多数中国父母对同性恋一无所知,或者心存误解。如:青岛医学院张北川教授主编的《朋友通信》中,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写道:“可以帮我介绍个朋友吗?笔友也行,我实在太孤单、太压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思想感情,无法与家人和周围的人倾诉。在我们这个小地方,虽然也有一两个公厕可以找到同性爱者,但那似乎只是一种性的发泄,很难找到可以真正倾诉的朋友,我不愿去这种地方。生活中我要将自己伪装起来,感觉自己好像舞台上戴着假面具的小丑,表面上给人以快乐的感觉,可是心中的苦楚谁人理解?没有情感的交流,就缺少了生活动力,对前途感到渺茫,有时控制不住,真想去那几个公厕。”中国《刑法》对“流氓罪”的细分化和“法律没有规定的不算犯罪”的司法原则,已经把不触犯有关法律的同性性行为排除在“有罪”之外。从有关的法律文件和公开报道中,我们已经看到警方对一些敲诈、勒索同性爱者合法人身权益的保护态度。应该说,这是用科学的态度和先进文化的人道主义认知态度初步形成的新的国情态度。     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和一些国家制定了多种惩处同性恋者的法律,其中包括长期监禁和苦役,甚至将同性恋者用火刑、绞刑等方法处死。德国纳粹在集中营杀害了同性恋者30余万,他们以粉红色三角为标志,当时地位与犹太人相当。但是在今天,仅在德国的汉堡,就有70多个同性爱组织,另外还有专为同性爱者开放的诊所、律师事务所、旅馆和商店。在欧洲,你可以在繁华的火车站或闹市区看到醒目的“安全套”广告,而不是叫“避孕套”。人们从它的功能上已经改变了观念。 同性恋是一种本能,靠教育、管制、压制、惩罚都不能遏制这种本能,治疗不能使同性恋者变成异性恋者。动用强制力的惟一后果是使同性恋者的感情和生活极不稳定,也极不健康,不少人就在公厕苟合,没有尊严,却很有可能感染艾滋病毒。中国的人口绝对数最大,同性恋者当然也可能是所有国家中最多的,这一群人,不应该再生活在模糊中。艾滋病与耻辱无关        艾滋病正在中国迅速蔓延。如果要战胜艾滋病,中国必须改变传统偏见和保守态度。在艾滋病面前,人人有受到保护的权利、获得资讯和服务的权利,有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我们希望向每个中国人发出这样的信息:艾滋病与耻辱无关。    现在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同性恋现象和同性恋人群缺乏科学的认识,导致同性恋者之间难以建立稳定的性关系,而且多数适应了不稳定的性关系。因此,虽然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比例小,但远比一般人更易感染艾滋病。     国际上的大量调查表明,不同国家、社会制度、文化背景,都有恒定比例的人口是同性恋者,通常占人口的2%—5%。同时有大量非同性恋者有过同性性行为。2004年12月“世界艾滋日”期间,新华社首次公布中国男性恋人数约500万—1000万,根据中国疾控中心(CDC)对哈尔滨的调查显示,我国15—49岁男性人口中有2%—4%的人是同性恋者。此外,男性同性恋者艾滋病感染率约达1.35%。中国的同性恋社区所遭受的艾滋病的威胁日益增大,而且这种威胁伴随着恐惧与偏见。中国同性恋者中约1/3已婚,未婚者中大部分迫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准备结婚或可能结婚,同时国内已感染艾滋病的同性恋者,很多人过着多性伴生活。因此,如果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艾滋病在我国男同性恋者中的流行,将不限于该人群,会经该人群蔓延至妇女人群和异性恋男性人群,或出现相反的传播。  在多数国家,易于感染艾滋病者的顺序是:卖淫嫖娼者、男同性恋者、吸毒者。1981年,首先在美国的同性恋人群中,发现艾滋病,在整个80年代,美国的艾滋病感染者主要是同性恋者。目前美国73%的艾滋病人是同性恋或双性恋中的男子。欧洲1996年艾滋病感染者中同性恋占45%。1989年中大陆发现的第一例经性传播的艾滋病感染者是男同性恋者。1996年调查,北京艾滋病感染者中,48%是男同性接触者;1998年在已监测过的男同性接触者中,2.5%已感染了艾滋病,这一数字在2001年已高达5.9%。2004年对杭州约60位男同性恋者的自愿检测中,艾滋病感染率为3.57%。尽管北京等城市中的一些调查显示,艾滋病在同性恋者之间的感染率已经高达5%到10%,但是由于很多男性同性恋者都不会公开宣布自己的身份,因此感染率的数值几乎不可能得到准确的统计。值得提出的是,这种半秘密半开放的同性恋俱乐部里经常会发生性行为,这同时也使得中国艾滋病患者的人数迅速上升,两者之间便产生了一些复杂难解的矛盾。中国的医生们刚刚才开始研究并处理在概念混乱、感染率极高的同性恋社群中肆虐流传的艾滋病,而这些社群中的很多人甚至对于医学常识一无所知,并经常与男、女两性发生关系。健康的性:自愿、无伤        性心理本身,它的质和量是可以用有关的各种“度”来表示的。一个人的性爱质量可以由多个谱系状态的不同程度来定位。例如:从绝对异性爱到绝对同性爱之间,存在着一个“性谱”,它以双性爱为中点,可以分为7个依序的性别倾慕度(按金西分类),又如性欲的烈度、性理念的文明度,性智慧的羞耻度,性感因素的整合度,性操作的风险度,性经历的深度等等,都是性爱质量的控制因素。这些“谱”和“度”都可以联系着同性爱来讨论。据青岛医学院张北川教授调查统计表明,33.9%的同性爱者有过自杀的念头,13.7%的同性爱者有过自杀行为。调查还表明,男同性爱者一般性伴数为6人左右,多者数百人。而且男同性爱者相互交叉性行为也较常见。但调查又表明,74.5%的同性爱者希望有一个固定的同性伴侣。健康的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已经成为生活重要的一部分。不健康的性生活是导致许多夫妻分手的重要原因。优秀的心理医生则可以让那些因性痛苦的人变的“性福”。 世界上比较公认的性道德评价就是四个字:自愿,无伤。就是说性交行为,也包括同性性行为,首先要自愿。不自愿的性交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还有无伤,就是双方自愿,但不能伤害对方,伤害他人,伤害社会。  20年前乃至10年前不可想象的婚外情、一夜情、婚前性行为、网络虚拟性爱、性骚扰、对同性恋群体的关注等,已经成为了社会现象,姑且不论这些性现象是否全部符合传统道德规范,但人们对性的宽容,确实表明了社会的宽容度在增大。当然,我们并非提倡上述某些性观念和性行为,因为其本身是对家庭稳定的挑战,是对传统道德规范的悖离。但无论如何,性观念毕竟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数,正确与否,关键在于引导,再用20年前乃至更早时期的打压手段,那只能是一种倒退。    总之,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除了性取向不同之外,是没有区别的呀。虽然说起来只是性取向不同,但是要让人们接受这“很正常”,在中国,还有一段艰难的路程要走。消除偏见,关爱同性恋实际是关注整个社会,关爱我们自己。
(来源:好大夫网  作者: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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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田 | 2011-10-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是精神病
不是精神病是性取向但是他有一点神经那是工作的压力和家庭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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