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战斗!!战斗!!!——总评“星巴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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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10 | 回复13 | 2012-3-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炒饭 于 2012-3-28 14:10 编辑

最近茶馆终于出来了一篇阶段性的长篇巨作,真可谓久旱逢甘雨,大快人心事啊,可喜可贺。因此,我想从几个方面对这篇文章(一下简称“蛋文”)进行剖析,以便大家从中学习一二,推进茶馆新的历史征程。
细细品读,蛋文的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有些人把星巴克看的太重。
第二,有些人太娘炮。
第三,有些人矮矬穷却讨论高富帅。
第四,有些人不懂时尚却大谈特谈时尚。
总而言之,他认为,有些人在装B!

接下来,我们一一来分析下。

第一,人家也没有说来星巴克就怎么了,人家没有一进星巴克就欢呼说:“哇哦,终于花了20年才跟你喝杯咖啡哦。”所以,在没有充分证据之下不能直接给人家判死刑!而这一点,恰恰暴露了作者的本意。也就是说,显示他自己觉得星巴克也没什么,无所谓,跟喝雀巢是一样的。既然如此,星巴克这个事就不用提。试问,把星巴克看高和把星巴克看低,有根本区别吗?拿别人的看高来比照自己的所谓“无所谓”,是一个真正对任何事都“无所谓”的人该干的事吗?此地无银三百两,建议删去第一第二第三自然段,这篇文章会显得更加自然。

第二,我承认我也不喜欢娘泡,但是正如我可以不喜欢,别人就可以喜欢。我“不喜欢”你的行为,但是我誓死捍卫你“喜欢”的权利。在宪法法律的规定范围,在善良风俗的指导引领下,我们尊重并保障人权。如果我们不能容忍娘泡,那我们也不要指望别人容忍你搞基。所以,我们要大声疾呼:搞基有理,娘泡无罪!尊重人权,还我自由!

第三,有梦最美,希望相随。矮矬穷也有高富帅的一天。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追求都没有,那么这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是的,他们满脸痘痘,但他们懂得盖点粉!是的,他们长得有点丑,但他们懂得哪些是高富帅!虽然他们还不那么完美,虽然他们有点长舌妇,虽然他们过分夸张。但是相比有些人无欲无求却徒逞口舌之利,高尚典雅却揭人疮疤以图一时之快来说,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了,至少他们从未巧取豪夺,鱼肉乡里,干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他们只是想花点小钱在星巴克里和几个小姐妹聊聊天,吹吹水,打打屁,乐呵一下,这样的欢快的闲暇时光也要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剥夺吗?

第四,你自己淘宝,却不能阻挡别人时尚的脚步!如果人人去淘宝,设计师恐怕都要去讨饭了。时尚是给有钱人用的吗?时尚是给帅哥准备的吗?时尚是给上淘宝的人耻笑的吗?什么是时尚?ME&CITY就不是时尚?如果陈冠希穿一件ME&CITY算不算时尚?乔布斯穿T恤牛仔算不算时尚?得了吧,兄弟,你那一双势利眼连百货大楼里的专柜小姐都自愧不如。你一个无聊到天天上淘宝,有事没事去星巴克的人有什么资格对人家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他们追求时尚而苦于条件所限,不得其门而入,我们该做的不是去挖苦嘲讽鄙视他们,而是报以同情,并对他们的勇气予以高度赞赏和极大的鼓励。那些国际品牌的创始人,当年就是在像你这样的人的蔑视下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现在穿在蔑视者的身上的所谓时尚的奢侈品牌。

综上所述,有些人惯于批评别人,却鲜有自我批评。有些人惯于以退为进,却以为别人看不破。有些人甘于下贱,却阻止别人仰望星空。有些人在茶馆大刮阴谋之风,妄图置人于死地。对于这些人,我们应该怎么办?伟大的小懂大师告诉我们:““敢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对于这些人,我们要紧密团结起来,人人监督,人人消灭,搞倒搞臭,让他永不翻身,蛋疼到底。
流浪的鱼~ | 2012-3-2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书记又回来啦~~~
炒饭 | 2012-3-28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的鱼~ 发表于 2012-3-28 14:25
懂书记又回来啦~~~

::51::欢迎您的加盟
流浪的鱼~ | 2012-3-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和你唱对台戏吧,哈哈,那个人貌似我认识~
炒饭 | 2012-3-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的鱼~ 发表于 2012-3-28 14:31
那我和你唱对台戏吧,哈哈,那个人貌似我认识~

别吓我::39::
炒饭 | 2012-3-2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又看错了::40::
流浪的鱼~ | 2012-3-28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看错了,刚去空间看了下,原来不是~
炒饭 | 2012-3-28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的鱼~ 发表于 2012-3-28 14:34
是我看错了,刚去空间看了下,原来不是~

下次你看清楚先咯::57::
小鸡四两 | 2012-3-2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喝茶~~喝茶~~::22::
一霜 | 2012-3-2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032::
何以琛 | 2012-3-2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
乱旋 | 2012-3-28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7_314:}楼主 是不是经常去星巴克的  不会就是那帖子里说的某四位“女性”其中一个吧
郎里个郎 | 2012-4-4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我觉得lz文笔好棒啊,言辞犀利,入木三分。顶个~!!!::074::
政南哥哥 | 2012-4-1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钱喝咖啡,喝茶的来路过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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