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为A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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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214 | 回复0 | 2012-10-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它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传入人体后,导致人体免疫功能破坏,使感染者无法抵御各种微生物、寄生虫的感染和癌症的侵袭,最终死于各种继发性疾病。目前,全球尚无有效手段控制艾滋病,故称之为世界超级瘟疫。
二、流行过程
1981年在美国发现首例艾滋病以来,艾滋病呈爆发性增加,全球152个国家报告发现艾滋病(152/177)占85.88%;1985年艾滋病传入中国,疫情波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89年艾滋病传入广西,目前,广西90个县(市)均报告发现艾滋病。1996年在广西艾滋病监测标本发现玉林籍艾滋病感染者,2000年在玉林市发现艾滋病病人,随后在玉林市陆续发现本病,到2002年玉林市五县(市)两区均发现艾滋病感染者。目前,艾滋病已向一般人群扩散,个别吸毒严重的乡镇艾滋病呈局部流行趋势。
(一)传染源
感染HIV的人是唯一的传染源,包括AIDS患者和无症状的HIV感染者。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的各种体液均有传染性,其血液、精液、唾液、宫颈分泌物、脑脊液、眼泪、乳汁和尿液中均可分离出HIV。
艾滋病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从感染HIV到出现临床症状,一般5-10年;HIV感染者无症状,体表外观与正常人无异,需要抽血检查才能发现,HIV感染者有很强的传染性。
处在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样具有传染性。窗口期是指感染HIV后到体内出现HIV抗体的这段时间,一般为2周-3个月,最长可达6-12个月。传染性的强弱与感染者体内HIV病毒载量、病毒复制的活跃程度有关。
(二)传播途径
HIV可通过血液接触、性接触、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1、血液传播:
(1)输、献血: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筛查的血液和血液制品、组织器官、免疫因子。还可通过不规范的输血、不规范单采血浆。
(2)医源性: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美容工具,检查器材。
(3)不安全注射:使用未经过严格消毒的针头;毒瘾者共用注射器、共用容器稀释毒品吸毒,我国经静脉注射毒品是传播HIV的主要途径。
(4)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过程中被带有艾滋病的针头、医疗器械刺伤;公安干警在抓捕犯人时被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污染伤口。我国已有护士被带有艾滋病病毒针头刺伤感染的事例。
2、性接触传播
异性、同性、双性、异位性接触是AIDS传播的最常见方式。全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大约75%通过性接触传播的;中国经性途径传播大于10%。
(1)异性恋:男女之间的性混乱。
(2)同性恋:同性之间的性接触。
(3)双性恋:同性、异性之间来回活动。
(4)异位性交:口交、肛门性交、人畜性交。
男性同性恋和男女之间的性接触以及双性恋均可相互传播。HIV经过传播与许多因素有关,如性伴的数量、性接触的频率和强度,性交方式,性伴是否有性病、性器官是否损伤,性伴HIV感染情况,性交时是否有保护措施,是否戴安全套等。
3、母婴传播
(1)宫内感染:通过胎盘传播。
(2)分娩过程:吸入含有HIV的羊水、分泌物。
(3)水平传播:通过母婴喂养等。
HIV感染和艾滋病的妇女,可以使胎儿在宫内感染,婴儿通过分娩或母乳喂养感染HIV。绝大多数儿童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是经垂直传播感染。HIV感染的孕妇,其婴儿受感染的比例约为15-50%。我国已发现经母婴传播的HIV感染者。
已经证明,HIV可经过血液、血液制品、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乳汁传播。日常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共餐、共用毛巾等生活用品、在同一办公室工作等不会传播HIV。
(三)人群易感性
人类对HIV普遍易感,无免疫力。由于其感染机会与人们的行为密切相关,具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感染的机会较大。如静脉毒瘾者、性混乱(卖淫、嫖娼)、性倒错(同性、肛门、口腔、人畜性交)、经常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的人群。
三、临床表现
(一)潜伏期:6个月-10年,长达15年。
(二)临床经过
1、急性感染期(窗口期)2周-3个月,长达6个月:感染艾滋病病毒初期一般无明显症状。只有一部分人在感染后1-6周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浑身无力、肌肉酸痛、恶心、腹泻等类似病毒性感冒的症状,部分感染者可能出现皮疹,这些症状,一般1-4周自然消失。
2、慢性无症状期(潜伏期)感染HIV2周-3个月后可查出HIV抗体。这个时期病人无症状,体检时无异常。潜伏期5-7年后出现艾滋病相关综合佂占40%;艾滋病占25%。
3、症状期(艾滋病前期):又称艾滋病相关综合征。病人出现发热、乏力、消瘦、腹泻、体重减轻、食欲减退、夜间盗汗、皮疹、全身性或不明原因多处淋巴结肿大等。
临床特征:①三个月内体重减轻10%以上;
②反复慢性腹泻一个月以上;
③持续反复发热一个月以上。
④持续咳嗽一个月以上;
⑤反复全身性皮肤病或带状疱疹;
⑥口咽白色念珠菌感染;
⑦全身性淋巴结病。
4、艾滋病期(机会性感染,又称条件性致病菌感染)
(1)呼吸系统疾病(30%):卡氏肺囊虫肺炎(CD4<200时,细菌性肺炎(CD4>500时)、病毒性肺炎、真菌性肺炎等。肺受累是艾滋病人最常见的主症。有三分一的患者有持续超过一个月的咳嗽。
(2)胃肠系统疾病(50%):此时病人出现慢性顽固性腹泻,常见的病原由病毒、细菌、真菌、原虫(常见隐狍子虫),是艾滋病患者最常见、最头痛的问题,约1/3-2/3的人常找不到原因,有些患者还因病毒性肝炎而就诊。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16-72%):此时病人出现发热、头痛、呕吐、抽搐、意识障碍。常见由弓形体、隐球菌、巨细胞病毒或HIV本身引起的脑炎。
(4)真菌感染:口腔、皮肤、阴道、肺等部位的真菌感染,患者经常以这些主诉来就诊,鹅口疮患者要高度怀疑HIV感染。
(5)恶性肿瘤:常见卡波济肉瘤(KS)和淋巴瘤。卡波济肉瘤是最常见的肿瘤,是提示HIV感染的标志(25-40%),表现为胸背下肿物,红色或紫色压之不褪色的结节。
条件性致病菌感染和罕见的恶性肿瘤是艾滋病致死的主要原因。
四、实验室检查
(一)检测病毒:1、细胞培养分离病毒
2、检测HIV抗原
由于价格昂贵,目前尚未开展。
(二)检查HIV抗体:要求做到自愿咨询检测;先用两种不同方法、不同厂家的试剂初筛阳性后,再用免疫蛋白印迹法进行确认(HIV-1,HIV-2)。
1、酶联免疫吸附实验(ELISA)
2、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
3、免疫蛋白印迹法(WB)
五、诊断
(一)HIV感染者
1、有流行病学史;
2、无症状;
3、HIV抗体阳性。两种不同方法不同原理的试剂复试阳性其中进口第三代ELISA试剂复试样品的OD值与临界值Cuttoff的比值(S/Co)≥6.0,作为报告疫情的依据;两种试剂复测结果一阴一阳,应进一步作确认试验,确认试验(WB)还不能确定者,三个月后再复查。
(二)AIDS病人
1、有流行病学史;
2、有不明原因的消耗性疾病(机会性感染和恶性肿瘤);
3、实验室:HIV确认试验阳性(HIV-1;HIV-2)。
六、治疗
国家对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者免费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艾滋病药物母婴阻断;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即“四免一关怀”政策。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均可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抗病毒药物(共6种)治疗。
1、去羟肌苷(ddI):     250-400mg      每日一次
2、拉米夫定(3TC):      150mg           每日二次
3、司他夫定(d4T):      30-40 mg        每日二次
4、齐多夫定(AZT.ZDV) :300mg           每日二次
5、依发韦仑 (EFV) :(非免费药)600mg  每日一次
6、奈韦拉平(NVP) :    200mg            每日一次
7、茚地那韦(IDV) :     800mg           每日二次
8、利托那韦 (RIV) :(非免费药)600mg   每日一次
(一)一线药治疗方案
1、未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病人
d4T+3TC+NVP  ※
按体重计算剂量:
<60kg:d4T 30mg+3TC 150mg+NVP 200mg,每日2次。
>60kg:d4T 40mg+3TC 150mg+NVP 200mg,每日2次。
※在开始治疗的前14天,NVP 200mg,每日一次。严重的肝脏疾病禁用本方案,严重的周围神经性疾病慎用;CD4>250的妇女,>400的男性NVP会增加肝脏毒性。
2、接受过抗病毒的治疗病人
[目前国家的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
d4T+ddI+NVP或AZT+ddI+NVP ※
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病人的一线方案
d4T+3TC+NVP或AZT+3TC+NVP
(使用3TC代替ddI)
剂量依体重而定:
<60kg:d4T 30mg每日2次+ddI 250mg每日1次。
>60kg:d4T 40mg每日2次+ddI400mg每日1次。
※NVP 200mg每日1次,连服14天,然后200mg,每日2次。如果无法耐受NVP的副反应,可用EFV 600mg,每日1次代替(EFV不属国家免费药物)。如果有使用EFV的禁忌症,可用IDV代替。
3、特殊人群的抗病毒治疗
(1)结核病HIV混合感染的抗病毒治疗(略)。
(2)肝功能异常病人的抗病毒治疗(略)。
(3)孕妇育龄妇女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略)。
(4)儿童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略)。
4、抗病毒治疗对象标准
(1)艾滋病期(IV期):出现症状或有明显的免疫功能破坏,机会性感染不论CD4高低。
(2)HIV第I期、第II期、第III期:无症状至艾滋病前期症状,如持续淋巴结肿大,持续发热或腹泻,体重减轻>10%,CD4≤200/mm3,目前,治疗标准CD4放宽至≤350/mm3。
七、预防
(一)预防血液途径传播:
1、拒绝毒品,远离毒品,不吸毒,不共用针具稀释和注射毒品。
2、不输注不使用不经严格筛检HIV的全血、血浆、血液制品、组织 器官。
3、不到没有严格消毒条件的私人诊所、美容院、口腔门诊拔牙、做手术、美容等。
4、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射针管,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检测器械要严格消毒,避免医源性传播。
5、出现HIV职业暴露事故,立即严格进行伤口清创消毒处理,经职业暴露专家组认定,可考虑服用预防药。
6、避免直接接触HIV患者的血液和分泌物。
(二)预防经性途径传播
1、爱情专一,洁身自爱,不要有婚外性行为。
2、不搞性乱,不卖淫、嫖娼。
3、不搞同性恋,如危险的肛交、口交、人畜性交。
4、婚外性行为必须坚持每次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
5、发生性病必须及时治愈,降低性途径传播的危险。
(三)预防母婴途径传播
1、HIV阳性患者,建议暂缓结婚或不结婚,不生育。
2、HIV阳性孕妇可考虑服药阻断母婴宫内传播。
3、HIV阳性的产妇,尽可能采用剖腹产,防止产程羊水吸入。
4、产后婴儿采用人工喂养,禁用母乳喂养。
(四)对传染源的措施
1、HIV/AIDS的管理:HIV/AIDS患者原则上告诉本人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及其爱人最好由患者自己告知。
2、做好防止HIV再传播他人(爱人)的技术指导。
(1)不能再参加献血。
(2)不能进行性乱等活动。
(3)不能再吸毒,不能共用注射器静脉注射吸毒。
(4)避免传播爱人,每次过性生活,必须全程戴安全套。
(5)洗漱用具,如口盅、牙刷、碗、筷专人专用。
(6)防止医源性感染,手术器械,深入器官的仪器必须严格消毒。
(7)污染物品,按乙肝、丙肝消毒方法处理。
(五)对易感人群的措施
目前,无预防艾滋病的疫苗,最好的办法是做好个人防护。主要方法是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吸毒,不搞性乱活动,不到无条件的私人诊所、美容院、、拔牙、做手术、美容等,有性病及时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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