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蝴蝶之恋”和“武媚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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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53 | 回复60 | 2008-9-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寻找“蝴蝶之恋”和“武媚娘”两位认识828盗窃案案犯王凯的朋友。看到信息后请马上与我联系,我QQ:289649894。希望朋友们互相转告。谢谢!

案犯王凯,此人在杭同论坛上面的用户名叫小呆呆,为金牌会员,发过很多帖子,大都是水贴。据他所说,蝴蝶之恋和武媚娘是他的好友。希望两位或者其他的知情人与我联系提供线索,不胜感激!另外据一位朋友讲,下沙麻将群有认识他的友,哪位朋友有这个群号,希望提供一下,不胜感激!!以下是他在论坛里使用的头像和签名:

头像.jpg
小和山猴子 | 2008-9-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419去了::64::
政南哥哥 | 2008-9-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帮顶!希望警方早日能够把这个孩子挽救回来。
草莓小智 | 2008-9-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说的蝴蝶之恋是那个 ,有一个不是在金华的吗 。 现在我估计你是找不到这些人了,  唉,送你们一句话,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做者是。 找不到就算了,就叫他过去吧,什么事情都会有报应的,总有会受应的那一刻
小阳光 | 2008-9-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S上的 你看的可真开 如果是你 你就不会这样想的开了
★玄天使者 | 2008-9-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地板 草莓小智 的帖子

是的,没错,我也是信佛的。但是追查此案,目的在于:
一是为自己讨回东西,二是惩戒歹人,以免大家还受害。
案发一个星期前,曾去拜佛,回来后晚上突然流鼻血,猜想是佛祖暗示自己不日将有血光之灾,想必此案乃是破财免灾,同时把血光之灾转移到案犯身上了。如案犯能及时回头,即可免除血光之灾,如果执迷不悟,血光之灾将会不日而至。

[ 本帖最后由 ★玄天使者 于 2008-9-1 20:55 编辑 ]
草莓小智 | 2008-9-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6楼的  我遇到的比你们要多了  知道吗,  去年冬天 我的一个老乡 3年的关系,在走头无路的时候收留了他, 到我家的时候我把他的所有生活用品都买到了,天天给他零花钱,最后买票送他回西安,  哪天不在家的时候,他把我东西都偷走了,  我有什么办法啊, 也就那样过去了,  前段时间家里进贼 东西都偷跑了,  我不也是就这么过来了吗   唉
武媚娘 | 2008-9-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八道。懒得理你。
小呆呆是这样的人吗?
别在这里这样侮辱别人的人格。谁都知道小呆呆是个怎么样的人。
何必要在这里这样污蔑人家呢?::045:: ::045::
草莓小智 | 2008-9-1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啊  不能这么说,不能说因为这个事情把什么血光之灾转给他人什么的。 就算杀人犯在最后如果认识了错误,或回心, 佛也不会丢下他不管的,  至于佛的问题,现在我们不要谈,还是说说你的事情吧  你要找的人已经和你说话了 你们讨论吧
★玄天使者 | 2008-9-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楼 武媚娘 的帖子

我才得没有错的话 ,你应该就是小呆呆的共犯或者同谋吧。他是不是这样的人,证据确凿!赖是赖不掉的,你最好还是告诉他及早回头自首,这样可以判轻点。
武媚娘 | 2008-9-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楼 ★玄天使者 的帖子

::046:: ::046:: 你在说什么东西。请你先搞清楚再把事情说出来。
操。
真怀疑你是不是 在这里瞎扯/真是好笑了。

先搞清楚袄。知道么?
杭州蓝雨 | 2008-9-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草莓小智 于 2008-9-1 20:49 发表
5楼6楼的  我遇到的比你们要多了  知道吗,  去年冬天 我的一个老乡 3年的关系,在走头无路的时候收留了他, 到我家的时候我把他的所有生活用品都买到了,天天给他零花钱,最后买票送他回西安,  哪天不在家的时候,他把我东西都偷走了,  我有什么办法啊, 也就那样过去了,  前段时间家里进贼 东西都偷跑了,  我不也是就这么过来了吗   唉


知道什么叫农夫和蛇嘛?你就是那个愚蠢的农夫,而且是执迷不悔的农夫。人不是靠慈悲就能感化的,否则国家暴力机关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57::
Céline | 2008-9-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和案犯有关系。
杭州蓝雨 | 2008-9-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给你提供个消息,现在小呆呆和武媚娘他们都在上海闸北区,应该是8月29日凌晨到的。也就是8月28日晚上拿完你东西以后直接去了上海。
傻乎乎 | 2008-9-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还有快递单吗?可以查看他们当时所在的确切地址。快递单也是不可能作伪的。
爱的姿势 | 2008-9-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则天是共犯。。就他长的那样另类。。以后杭州不用呆了。。。建义杭同专做一块犯人版。。专门供奉那些做了坏事不知道错的人的资料。。。
匿名| 2008-9-2 11:00

真他妈的烦人

想偷嘴吃就不要怕腥。说没有什么,哈哈谁信啊。猫搂着鱼能睡着吗?既然你已经报了案,还在这叫什么啊。我真不明白,管理是干嘛的,弄得这里乱糟糟。论坛是大家交流放松心情的空间,现在这成了什么?一天到晚没完没了。我和你说的这个什么骗子根本不认识。只是觉得这样很烦。一打开就是这些东西。蛇咬了农夫,是农夫蠢。自作自受。所以你这样没完没了的,我想活该!!!!你的事情你自己解决,何必让大家看着烦?不要说你是为了让大家有所借鉴,我想这里也更不可能有人帮你破案。所以不要再强奸大家的眼睛了。也请管理真的负起责任来。一切都让警察来处理吧
爱的姿势 | 2008-9-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楼 ★玄天使者 的帖子

他们在上海。LZ是不是该把资料传到上海方面的网站呀。。。
匿名| 2008-9-2 11:03

冷静

大家没完没了的讨论,发贴子的人也是没完没了的发。所以大家冷静点。事实如何我们不知道。如果真的是事实,那有法律来管的。如果不是事实,回头想想同情者是不是太可笑了。
政南哥哥 | 2008-9-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est from 220.191.52.x 于 2008-9-2 11:00 发表
想偷嘴吃就不要怕腥。说没有什么,哈哈谁信啊。猫搂着鱼能睡着吗?既然你已经报了案,还在这叫什么啊。我真不明白,管理是干嘛的,弄得这里乱糟糟。论坛是大家交流放松心情的空间,现在这成了什么?一天到晚没完没了 ...



如果,一件事情可以唤醒更多愚蠢的农夫的话;
如果,警察办案也需要人民合作提高侦破效率的话;
如果,你也和一个人谈恋爱或者初步见面带回家的话;
如果,茶馆出现疑犯的踪迹,而不加以提供线索的话;

呵呵!你会不会觉得这个社会也太过于无情?
老子曰 | 2008-9-2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送草霉小子之等

原帖由 草莓小智 于 2008-9-1 19:59 发表
不知道你说的蝴蝶之恋是那个 ,有一个不是在金华的吗 。 现在我估计你是找不到这些人了,  唉,送你们一句话,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做者是。 找不到就算了,就叫他过去吧,什么事情都会有报应的 ...

原帖由 杭州蓝雨 于 2008-9-2 10:04 发表


知道什么叫农夫和蛇嘛?你就是那个愚蠢的农夫,而且是执迷不悔的农夫。人不是靠慈悲就能感化的,否则国家暴力机关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57::


谢谢蓝雨总算说了一句公正的话了.
昨天就实在看不下去这个草霉小子说的那些什么"前世因后世果 "的 所谓佛教高论了.
他明明就不懂佛教教论,却在这里说什么自然有因有果,不用管那个偷了他东西的人.
看着看着我就气不过了,怎么会有这种人呢?
楼主和小呆呆正是因果体现, 就像生物链中的循环一样,因果果因已经产生了,小呆呆作的因, 楼主已经受到. 因果早都已经一脉相承了.楼主却放着事实不管戴着墨镜拿着周易继续算命. 佛教教义明明是唯物的,事实都摆在眼前.他却劝说楼主不用管此事实, 说此事自然有因果处置, "找不到就不找了, 不用管小呆呆" . 言下之意,作恶的人你不管他,自然会有别人管他.听了让人寒心, 我认为作为一个信佛的人说出这样大言不惭的话,我很有必要教育他一下.谁知道言语过激, 怎么也都没有让他明白这些道理.
第一,试想, 当事者几个人的因果循环链既然已经产生.那么, 不去追查清楚此事, 作恶的人又威胁到其它新出现的人的财物安全, 按草霉小智的所谓佛家高论, 新出现的人如果财物被偷了, 佛家高人也可以同样去劝他们不要管,因为自有因果报应. 那么,诸此下去,呵.世界上也就没有人受害以后报案追查什么的了.好一个大大的因果报应啊.因为世界上就没有人管这事了.你看连受害的人都不管,那么还有谁管? 警察当然也不会管! 因为受害人不会报案的.他们相信佛教,相信因果.哈..

第二.从另外一个方面, 蓝雨说: 慈悲之心.
说到这个慈悲之心,我倒要反驳一下了. 把此受害人的受害心情于不顾, 于冠冕堂皇的佛家家义安慰,而安慰的道理是,你不用管, 自然有其它的果会报应在他身上. 那么 其它的果出必须他害人的因. 也就是说, 是暗示自然他会害到其它人,其它人会处理这事情. 是这个意思吗. 那么, 我倒想问一下, 把去报应他人的这个恶责放到其它人的身上, 让其它的人承受某一种恶果,并让其它人去造那个因, 这有何慈悲心可言呢? 相比之下,你比旁边损楼主说楼主自己活该乱来之类的人都可悲,他们起码不会扬恶启善,无视恶行!!! 在这一点儿上,看来你已经学佛教走火入魔了.可真正的佛教是不会让人走火入魔了.看来你得反省.

第三. 不管是你认为其它人会不会管这个事,你的所谓佛理思想是矛盾的.佛理的因果中的因果就是真实存在于我们之中的人和事的因素,并不是你无中生有出来的所谓因果.他与唯物辩证法的道理是一样的.
而你虚设出一个另外一个可以报应现在作恶者的因果( 将来小呆呆会受到他自己的果) 出来,却于真实的因果( 现在楼主被偷了,而如果不追查小呆呆清楚他可能会作出威害到其它人的因.而让另外受小呆呆损害人受新的恶果) 于不顾,你又何来佛家思想呢? 看来因果说你得好好真实的反省一下.

也请旁边的看客之流不要摆出一副看笑话的心态. 楼主已经暗示了,他们的确是有过那层关系,但偷就是偷,既然楼主有他自己的错误,但就算是夫妻间,有虐待/ 骚扰/ 重婚/ 侮辱/ 杀意.....ETC,同样要报案上法庭的! 你们觉得是吗.
当然我说他的语气也过重了,还让楼主昨天误会了我是灌水, 其实是想说明这些太简单不过的道理.
只是昨天月经有些不调呢.情绪特别激动.所以才会....其实我也很想...只不过....

[ 本帖最后由 老子曰 于 2008-9-2 12:57 编辑 ]
老子曰 | 2008-9-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楼 老子曰 的帖子

说到这里, 反倒是认为所谓的慈悲其实是冷漠,所谓的佛心其实是在作恶.
匿名| 2008-9-2 11:49
蝴蝶之恋的电话1592425****
政南哥哥 | 2008-9-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提供线索了?嘿嘿,我真希望看这真实故事的结局
★玄天使者 | 2008-9-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楼 杭州蓝雨 的帖子

赞同!蓝大真乃真知灼见!无间道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需要警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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