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又见炊烟升起 于 2009-2-21 15:13 编辑
楼主:
大家如果注意的话,会发现叶风从来不用“性乱”一词,因为它包含着从道德上否定419的含义。
我的观点:我们估且把419称为"性友好"吧,呵呵,那请教楼主,"性乱"一词用在何地方才合体?
楼主:
关于我对419现象的观点,可以搜索一下我那个《说说419》的帖子,核心是:在没有合适的长期性伙伴的情况下,自愿以临时性伙伴的形式,满足双方的一时的性需求,是可以理解的。也不用背负什么道德压力。
我的观点:
美国性学家金赛在上世纪30年代就调查统计出:相当比例的同性恋,其性行为的特点是更换性伴侣频繁,相当比例的同性恋有7--10个性伴侣,有的甚至更多.
从法理上来说,两个成人之间的性行为,只要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419性行为,目前不是简单的一对一,已发展到一对多,多对多.
就目前防艾和抗艾的紧迫\艾滋病蔓延的严峻形势尚无法有效控制,我认为,419行为要加以引导,虽谈不上反对,但要尽量说透其行为的危害性,而不是一味的鼓励和提倡.
楼主:
再比如MB现象。叶风认为,性交易如果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是可以理解的。站在购买的一方,因为年龄、相貌等等原因,无法或者比较难以通过非购买方式获得合乎心意的性伙伴以完成身心愉悦的性行为,那么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以购买方式获得满足,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性需求是人的天性,性愉悦是人生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站在出售的一方,如果因为学历、人生机会等原因,无法或者难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所希望得到的物质回报,而自身有出售性服务的条件和能力,那么通过这个途径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追求好的生活质量是一个人的权利。
我的观点:
MB行为目前中国法律不支持.以后也许会开禁,这点我们不再讨论.
楼主:
举上面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叶风是一个公益志愿者,只有站在充分理解的角度,才能够真正帮助到自己服务的人群。
我的观点:
这个无可厚非.为同志工作四年,十分敬佩.但你贴中的观点我始终不能认同.
你的所谓理解,我在这里只能看到,是理解艾滋病感染者带着病毒去和完全不知情的人做爱,你的宽容是感染者的这种性行为导致受害程度低,概率小
你的这种理解和宽容没有站在整个防艾和抗艾的大局上去考虑.
楼主:
这个世界,不缺少道德劝说家。但道德劝说家往往只满足了自己的表达欲望,而无法让他所面对的人群感到幸福。
但这个世界,是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幸福的感觉,才会显得美好。
这是叶风认为的,为什么我们观点差距如此之大的真正原因。
我的观点:
道德是一个社会的行为规范,是普世价值观的体现,或者说是一种"游戏规则",制定这个规则是为了让人有序的生活,遵循这种规则是为了更好地让大家去追求和享受幸福,规则本身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幸福和谐.
如果人们离开了这种约束,脱离了这根轴心,反而会更加空虚.
但基于道德规范的制定者,对社会行为的认识不足,社会在不断发展,有些道德规范已不再适应,需要修改,这是另一个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