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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很不幸地已经死了一个人了,够遗憾的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期盼着再死一个人,就因为他是所谓的富家子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唉。媒体的报导也是不负责任的,驾车肇事和肇事者的家庭经济状况根 ... 小强哥哥 发表于 2009-5-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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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小强哥哥 发表于 2009-5-9 18:04
这个就多赔点钱,然后,啥事也没有 拼拼 发表于 2009-5-9 18:15
就是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只因为肇事者是所谓的“富家子弟”,所以才引起这么多关注吗? 看来仇富心理还是大流,呵呵。违反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自然会有相应的惩罚: 车辆改装了有相应的处罚,超速也有 ... 小强哥哥 发表于 2009-5-9 16:55
这辆跑车 把你全家都撞死了,法律判肇事者死, 你哀求着说,已经撞死这么多了,就不要杀肇事者了吧, 免得多死一个!!! Guest from 124.90.131.x 发表于 2009-5-9 18:41
说话别太幼稚! 要是只赔点儿钱, 西湖警方为啥含糊其辞! 刚刚去空间看了一下,访客量一日2万多了. 刚刚看到优雅版主称其为新闻方炒作,真是怪谈! 一个人撞飞20米,那么多目击者,记者有本事炒作这些吗? 难道你的人 ... 猪奸强 发表于 2009-5-9 18:18
这个可跟我的人性没关系,我只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 那我在补充下吧,我可不想被莫须有的指责。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 ... 拼拼 发表于 2009-5-9 19:06
我已经说过了,就不重复了. 现在讲的是交通警方的权钱交易. 你习惯转移话题的吗? 还有,不要误会,我...我后面说的,都是针对某版主. 猪奸强 发表于 2009-5-9 19:09
那我误会了。 拼拼 发表于 2009-5-9 19:13
死都死了,连自己都管不好了,还管别人,真是吃饱了撑的,作为死者是可怜的,就这样被夺去了生命,同样的,如果你们站在肇事者的立场上,出了事,难道你就不会想办法为自己开脱吗~~~! 人都是一样自私的,所以这个事 ... 血王子 发表于 2009-5-9 17:07
不用上升到政治高度,而且就算谈了,也改变不了现状,be mature, please. 小强哥哥 发表于 2009-5-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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