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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是无比崇敬地看他的帖子,但是每次看完,我都有股想抽他的冲动 拼拼 发表于 2010-3-2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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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有股,想抽他还是想插他?还是两样都想啊? 政南哥哥 发表于 2010-3-27 23:57
你 现在有人就是抓住他的这个错误开杀戒了!拿出杀威棒来乱打一气! 你说是不是有点过分? 看样子我得说得简单一点,免得你们听不明白,不当言论删帖我完全支持,酌情禁言可以,但上次禁一个星期,这次就30天,下次是不是还要来个终身监禁呢? 要搞文字狱 也不能只是针对他一个人?要搞就对大家一视同仁! 西江 发表于 2010-3-27 20:50
你又跑题了! 我认为你是在功击我?我是说你在迫害我? 我不认为有人在迫害我,又哪来你说的受虐妄想 ... 西江 发表于 2010-3-27 20:50
你比同志哥差远了:( 搞搞新意思 发表于 2010-3-28 02:03
公报私仇都这么没技巧,无聊到死吧 傻乎乎 发表于 2010-3-29 01:17
出于私人原因的执法就是公报私仇,比如说看不惯。 傻乎乎 发表于 2010-3-29 02:02
回复 西江 我们有我们性取向的自由,为什么要去剥夺别人信仰宗教与否的自由?在现阶段中国共产党都允许信仰 ... ctg 发表于 2010-3-29 16:25
这哪是看不惯的问题了。。。前面早说了 是危害到论坛的安全了。看不惯的事情多了。。。 杭州蓝雨 发表于 2010-3-29 02:19
蓝雨主子开这个茶馆不就是杂七杂八的嘛,发出不同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 发言都要揣测主子的意思,那还叫什么茶馆? 你说要规矩,我倒可以给你找一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天南海北,海阔天空,这才叫茶馆嘛,起的这个名子就是有规矩的,否则叫什么茶馆! 不让人发言坏了规矩的是你们! 可笑的是规矩有了,还是不成方圆哦! 西江 发表于 2010-3-2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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