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这两个肇事司机是否应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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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442 | 回复16 | 2011-10-2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qq.com/a/20111017/000066.htm
13日下午5时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镇广佛五金城,天空渐暗,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两岁的小悦悦(化名)刚从幼儿园回来,妈妈收衣服去了。像往日一样,小悦悦一个人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玩耍着,厄运突然降临,一辆迎面驶来的面包车猛然加速,将悦悦撞倒卷到车底,右侧车轮从悦悦胯部碾过。司机停了一下车,又加油门开走了,后轮再次从悦悦身上碾过。

痛苦的悦悦已无力大声呼唤妈妈,更无力挣扎。一个目击者从她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她一眼。又有两名路人从悦悦身边经过,同样漠然不理。这时,一辆小型货柜车开了过来,司机好像没有看到地上的悦悦,再次从她身上碾过。此时的悦悦已经一动不动。接下来的5分钟更像一场噩梦,有十多位路人从悦悦身边走过,每个人只是看了看,没有人伸出援手,哪怕是打个电话求助。路边的店铺里似乎也忙得不可开交,没有人出来看一眼。就这样,先后18人从悦悦的身边走过。

生死关头,一位身材矮小的捡垃圾阿姨发现了悦悦,她立刻放下手上的麻袋,试图扶起悦悦,但悦悦已经瘫软。阿姨只好把悦悦从路中间挪到路边上,然后向四周呼救。仍然没有人出来,阿姨向巷子里跑去,几秒钟后,悦悦的妈妈跑过来,惊慌失措,她抱起血泊中的悦悦,疯一般地冲向了医院。

目前,悦悦毫无意识地躺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她的眼珠没有任何活动迹象,面部肿胀,瞳孔散大,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ICU的彭医生说,小悦悦为特重度颅脑损伤,接近脑死亡,预后很不好,最乐观的估计是植物人状态,目前仅凭机器和药物维持呼吸和心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据彭医生介绍,最致命的是第一次被车猛烈撞倒后头部着地造成大脑减速伤。

昨天,佛山警方通报称,事发当晚9时,民警抓获了第二辆肇事逃逸司机蒋某。昨天下午,第一辆肇事车的司机胡某投案自首。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不怕被冤枉 救人最重要

■对话拾荒阿姨

小女孩惨遭碾轧的地方广佛五金城位于黄岐,运输车辆不时穿插其中,使商铺间本不宽敞的道路更显拥挤。就在这条店铺林立的小街上,没有人出手帮助在血泊中痛苦挣扎的小悦悦,直到那位捡垃圾阿姨出现。这位阿姨叫陈贤妹,今年58岁,身高仅一米四多,体重不到40公斤。

记者:请讲一下你个人的情况?

陈贤妹:我是广东清远阳山人,跟着孩子在佛山生活。白天,我给一家小公司做饭,下午就出去捡垃圾卖点钱。

记者:能讲一下你救小悦悦时的情况吗?

陈贤妹:那天下午,我正在五金城里捡垃圾,远远看到一个小孩儿躺在路上,就赶忙走过去。我走到女仔旁边,听到她“啊啊”的叫声。我把孩子抱起来,看到她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流着眼泪,嘴里和鼻子都在流血,后脑勺也在流血。我想把她抱起来,但孩子软绵绵的,马上就瘫了下去。我不敢用力,便把孩子拖到路边,喊路过的人帮忙,没有人理我。

记者:视频里看你一直在喊,你在喊什么?

陈贤妹:我问旁边的几家店铺,这是不是你们的小孩?他们说“不知道”。后来,我看到了悦悦妈妈。

记者:救小悦悦时你是怎么想的?想没想到可能会被冤枉?

陈贤妹:我不怕,平时见到老人摔倒我也会扶,总要有人去帮助。救人最重要,毕竟还是个小孩。当时虽然天很暗,但不可能看不到小孩,她就躺在路上,我远远地就看到她了。

昨天,拾荒阿姨在佛山广为传播,大批记者赶来采访陈贤妹,这让种了一辈子田的她“吓了一跳”。“有些风言风语,我们听了心里很不好受。”陈贤妹的儿媳说,她听到有人说婆婆是“想出名、炒作”,听到这些话,她心里很难过,“难道做好人就这么难?”

据本报记者 张淑玲

《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

又见炊烟升起 | 2011-10-2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57433112.jpg
又见炊烟升起 | 2011-10-2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又见炊烟升起 于 2011-10-20 08:52 编辑

57433114.jpg 悦悦父母跪倒在目不识丁身患腰病的恩人面前泣不成声。一旁,陈贤妹掩面垂泪。《新快报》记者 陈昆仑 摄

山外山 | 2011-10-2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说重了,应该判10年。最怕的是只判一年或者三年还是缓期的。
搞搞新意思 | 2011-10-20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监护人,也就是她父母有重责。
又见炊烟升起 | 2011-10-2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外山 发表于 2011-10-20 09:59
枪毙说重了,应该判10年。最怕的是只判一年或者三年还是缓期的。

驾驭行车致人死亡逃逸罪
匿名| 2011-10-20 19:14
应该将导致这一切的幕后罪魁诛九族。
萧然涛海 | 2011-10-2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是该枪毙
又见炊烟升起 | 2011-10-2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萧然涛海 发表于 2011-10-20 20:45
哦是该枪毙

好久没见你露面咯,曾经看过你写的一篇文章
萧然涛海 | 2011-10-20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炊烟升起 发表于 2011-10-20 18:04
好久没见你露面咯,曾经看过你写的一篇文章

呵呵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傻乎乎 | 2011-10-2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美国的话,父母先进牢房
政南哥哥 | 2011-10-21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个社会问题的例子,有罪的人多了去了。
倒过来 | 2011-10-22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儆猴只能起一时的作用
道德的流失 始由已久 并不只是杀几个人所能解决的问题
合理的死刑是值得提倡的 但是由于一时的愤怒而以暴制暴 相信这也是可怕的
又见炊烟升起 | 2011-10-2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倒过来 发表于 2011-10-22 00:08
杀鸡儆猴只能起一时的作用
道德的流失 始由已久 并不只是杀几个人所能解决的问题
合理的死刑是值得提倡的 ...

置幼童于死地,严重罪过。妇女儿童是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因此,司机的罪行较一般肇事更为严重
倒过来 | 2011-10-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炊烟升起 发表于 2011-10-22 10:38
置幼童于死地,严重罪过。妇女儿童是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因此,司机的罪行较一般肇事更为严重

致幼童于死地 我想这句话 应该不会是肇事司机原有的想法
又有谁 在自己运货的时候 想杀死谁呢
不过他的第二次碾压 实在也看不下去了
无论压到什么 总该是要下车确认的
我觉得枪毙对于司机说了 可能一时就解脱了
让他活着 让他一生为车祸所伤的人 服务
让他一辈子为他所犯下的罪行 赎罪
这也只是我自己的想法
又见炊烟升起 | 2011-10-22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又见炊烟升起 于 2011-10-22 15:10 编辑

成都曾有酒后驾车致多人死亡的司机,被叛死缓。而这个司机没有饮酒,是清醒状态,二次碾压有故意杀人之嫌
ctg | 2011-10-22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tg 于 2011-10-22 20:58 编辑

第一个司机可判死刑,但现在最高法院要求谨慎,那就有很大可能性判死缓。第二个司机,如他一口咬定没看到,就难判他死缓最多只能判十年左右的徒刑。到于十八个路人,他们的觉悟不过与南京的法官一样,如要追责,首先要追究南京那个法官,否则路人觉悟已与法官一样,还有何责?我如在现场,也可能不会去参与,连打个电话都怕!因为如再来一个南京那样的法官,他可凭我打了一个电话,认定我必也有责任,可能是我长得太丑,吓得那小女孩乱逃,因此我才打了个电话,故判我有连带贴偿责任,在司机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把我搞得家破人亡!
那个老大妈由于目不识丁,她不看报,更不会上网,很可能并不知道南京那个案子,再加上她早已家中所有无几,即使倾家荡产也不过如此,才能无后顾之忧,仍坚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向那小女孩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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