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欧阳文风牧师关于《圣经》涉同性恋问题经义的新解(蒙海西同心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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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40 | 回复2 | 2013-3-23 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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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不了解先哲默罕默德在穆斯林心目中的至高无上地位,天真地以为嘲笑默罕默德虽然不明智,但应受“言论自由”的保护,因此认定阿拉伯人的反应过激,那些上街抗议美国的都是“疯子”,受人指使或被人误导。在欧美,我们确实经常在大众文化中听到对于耶稣基督的嘲讽,基督徒们也不觉得需要大动干戈。但假如以同样的心态要求穆斯林坦然面对其先哲默罕默德受到嘲讽和辱骂,实在太缺乏文化敏感性了。打个类比:假如有人用同样的嘲弄来辱骂你的父母,你假如不拳脚相向,可能会觉得自己不配做人。默罕默德在穆斯林心目的地位比生养的父母还高。

背景资料

1. 创世纪19章所多玛城的男人们要与两位天使群交(创世纪19章)。当时天使来到所多玛城,该城里唯有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接待了他。到了晚上,他们还没有躺下,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那房子,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创世纪19:4~5)。此举大大干犯神的盛怒,也见证了神毁灭该城的合理性。但是,这里所指的恰恰要对同性实施轮奸的淫乱行为,而非正常的性生活。包括后来新约犹大书中提及了所多玛人的罪“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大书1:7)所谓“逆性的情欲”也是指这种与神的道背道而驰的淫行。何况,所多玛被毁的原因并不只这一项:先知以西结明确提到:“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以西结书16:49)。之后,历代教会中都有人以所多玛被毁灭为例认定神恨恶的是同性恋,这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2.利未记18章和20章分别提到“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利未记18:22;20:13)。这里是圣经第一次以律法的方式阐明了神的态度。“苟合”希伯来文原意为“躺卧”或“同寝”,但事实上神并没有反对和自己配偶正常的性生活,毕竟无论基督教还是犹太教都并非宣扬禁欲主义的宗教。而客观上,若是指男男性行为也不可能做到“像与女人一样”。显然,这里指的“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乃是像和女人一样地行淫。由此可见,旧约圣经唯一涉及同性行为的律法,其真正所反对的不是同性恋而是同性淫乱。事实上,在现实中并非只有同性恋者才会出现同性淫乱的行为,有许多异性恋者偶然也会为了寻求新奇刺激而如此。在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里那“呆霸王”薛蟠便曾“偶动龙阳之兴”,一会儿喜欢上私塾里的同学,一会儿又看上唱戏的柳湘莲。若圣经里没有这条律法,而笼统地以十诫中“不可奸淫”(出埃及记20:14;申命记5:18)为概括,那么必然会有许多钻律法空子的以为“不可奸淫嘛,我不和女人搞,那就去搞男人好了”——其实,在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两朝禁止官宦子弟嫖娼以后,就衍生出许多“相公堂子”,便是钻这种空子的产物。而利未记18章当中提到一切关于性的律法以及20章规定的相应处罚,就是对于“不可奸淫”的具体解释。很明显,之后历代教会中许多人都再一次把“同性淫乱”和“同性恋”混为了一谈。

3.接下来,涉及到同性行为的就是新约中的书信。首先是罗马书中,圣保罗列举世俗中种种败坏时提到“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5~27)

要解这样一处经文,需要了解当时罗马帝国的社会历史。圣保罗提到“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字面上所指的乃是当时古罗马的多神教。其照搬的是之前古希腊人所信奉以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为首的神祇,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天神宙斯(罗马人称“朱庇特”,但原版新约圣经使用的是希腊文,所以用希腊化的名字表达)、智慧女神雅典娜(罗马人称“密涅瓦”)、冥王哈迪斯(罗马人称“普路同”)、海神波赛冬(罗马人称“涅普顿”)等等。在罗马各地建有这些神的庙宇,而这些庙宇里的男女祭司,常常会以与信徒发生性行为的关系来进行祭祀。如同之前旧约时代耶和华所恨恶的外邦异教所拜的巴力、基抹、天后、大衮等偶像一样,这是最为神所厌恶的行为。此外,早在罗马人征服希腊以前,希腊人就已有同性淫乱的传统。古希腊三杰中的苏格拉底便曾以有美少男在榻旁侍寝为乐,而为了维持繁衍,他们又与妻子保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实则只为完成生育任务,之后便又与美少男相伴。古希腊诗词中常常歌颂的“爱情”,多就是指同性之间的。到了罗马人的时代,进一步野蛮化了这个传统,大量已婚男子在外与同性行淫,并成为时代风尚,这也成为最终罗马帝国走向覆灭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圣保罗在书信中提到“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所指的正是这种弃了自己配偶以后的男女同性行为,以及由此对外邦多神教偶像的崇拜。

另外,圣经更教导我们“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哥林多后书3:6),因此若凭着圣灵带领,我们更应该看到这里提到“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的圣灵精意更是指把世俗的种种欲求看得比神更重要——对一个基督徒来说,哪怕是吃饭、睡觉等正常的生理活动,若是在自己眼中看得大过神,照样就成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了,因为他看不到这些都是源自创造我们的耶和华父神。而客观上我们人类往往有一个“附庸风雅”的劣根性,认为越是复杂生涩的思想就越是“高级”,哪怕自己都不甚明白也要打肿脸充胖子,结果反倒忽略了这最简单而又真实的十字架救恩道理了。所以当时圣保罗不断提醒初代信徒“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歌罗西书2:8),这里所说“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是指当时古希腊多神教背景下所盛行“诺斯底主义”的哲学思想。但很遗憾,由于历来对同性恋的歧视,许多人不加分辨便将这些问题简单归疚于是同性恋带来的罪恶了。
同志哥 | 2013-3-23 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4.之后的新约圣经,圣保罗还曾两次在书信中提到“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摩太前书1:9~10)。这里列举了多种败坏的行为,其中“作娈童”并不是指我们今天指的“恋童癖”。按照旧约律法所说“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作‘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7~18),“娈童”是指有偿的同性服务,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MB。同样,结合之前经文所描述的,这里的“亲男色”是指同性之间除有偿交易以外的淫乱行为,亦是新约圣经中对律法诫命的概括和解释。当然,本着基督悔改福音的基础,不是说做过上面这些事的人就都不能得救,那样的话天堂必然就变成空荡荡的了,因为从小到大,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在上面列举的罪恶中说“我从来一条也没有做过,也从来一条都没有想过”。而神唯一看重的就是不是真的愿意在神面前彻底认罪悔改,这也是救恩的根本原则!愿意悔改的,则得进天国(马太福音3:2;4:17;马可福音1:15;使徒行传3:19);否则,便要照着这些罪接受审判并在地狱永火中灭亡(路加福音13:3、5)!

第二、同性恋既然不是罪,那么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任意而行?答案当然是错的!从上面各处涉同经文的解读我们不难看出,神所指向的都是同性淫乱。既然同性恋本身为神所悦纳,我们就应该对照异性婚姻一样在神面前行出合宜的样式。包括“不可奸淫”、以及“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32;19:9;马可福音10:11~12;路加福音16:18)”、“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希伯来书13:4)”——这些在新约圣经中关于婚姻和性的教导,我们也当靠着圣灵奉行。

性的败坏,会带来灵里与神分裂的痛苦,在这个问题上曾经专门另撰文详述,在这里不细谈。但是我们要强调:家园对于淫乱(包括419、4N9、MB服务、群P,以及未经在神面前明确决志领受,便仅以‘我喜欢他’的理由发生关系等等)历来严厉重视,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本着圣灵大爱的指引照着圣经教导而正确处理。唯有在上帝面前决志终身相守、且是出于圣灵所保守的结合(包括同性、异性),我们才认同并且奉主的名祝福。也正是基于神对婚姻是本着灵里相爱而结合的态度,我们反对任何不是出于上帝之爱的婚姻(尤其是为了金钱、门楣等世俗利益)。但对于已婚的同志,我们也本着爱心劝勉他守好自己的本份,既然神已经安排其与异性成为夫妇,就当善待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本着主的爱心去爱她(他),除了对方犯淫乱不肯悔改的,都不应该轻易选择离婚。事实上,若透过圣灵我们就该看到,现实中无论同志人群还是异性恋中的种种浮躁和败坏,特别是难以维系长久关系等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着对于性的随意而起。可见,圣经里这些诫命并非为了束缚我们,乃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彼此相爱!

第三,既然这才是神的真道,为什么现在大多数教会和团契都不明白、也容不下公开的同性恋者?之所以要用“公开的”为前缀,是因为客观上有许多同性恋者在教会中未被发现,有的还充当神职人员或其他服侍工作,甚至于还会倒过来严厉地斥责同性恋者(有人戏称为“Exgay”)。我们也承认,目前真正认可同性恋本身不算为罪的教会只占全地所有教会的20%左右,然而神的道却不是以人数多寡来决定是非的。先知以利亚受逼迫时,就曾经悲叹“我为耶和华万军之神大发热心;因为以色列人背弃了你的约,毁坏了你的坛,用刀杀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列王纪上19:10、14)——事实证明,耶和华真神就站在了他唯一的少数这边,并且后来还将同样未拜过异教偶像的七千人赐给他(列王纪上19:18);同样,当所罗门晚年犯罪跌倒以后,耶和华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约和律例,我必将你的国夺回,赐给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亲大卫的缘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这事,必从你儿子的手中将国夺回。只是我不将全国夺回,要因我仆人大卫和我所选择的耶路撒冷,还留一支派给你的儿子”(列王纪上11:13~14)

——之后的历史,以色列北方十个支派最终走向了覆灭。蒙神悦纳的少数:犹大和便雅悯、以及作为祭司的利未支派得以留存至今,而也正是从这少数当中兴起了弥赛亚得以拯救全地的罪人:耶稣在肉身上就是出生于犹大支派的(参马太福音第1章的家谱)。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大多数人所认定的东西一定是正确的”,纵观教会的历史我们也看到,曾有许多错误的神学观点曾被坚持了上千年之久:比如根本在圣经中无从查考的“地球是宇宙中心”说(此说在中世纪曾使哥白尼、伽利略等诸多坚持事实的学者蒙冤);还有因着创世纪第9章挪亚奉主名对于自己儿子含和孙子迦南的诅咒“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世纪9:27)而给贩卖黑奴运动戴上合法化的帽子(因为相传含和他的儿子迦南乃是后来所有黑色人种的祖先,而雅弗则是白种人的祖先,作为犹太人祖先的闪则代表黄种人的始祖)——直到近代以后,这一带有严重种族歧视的思想才从教会中废除(因为曾同受逼迫,黑人出身的南非圣公会图图大主教历来主张正确看待同性恋问题)。

由此可以看到,在现代大多数教会所坚持的思想也不一定都意味着正确,而同性恋者历来由于站在社会边缘的地位,人们自然就不加分辨地予以一概视为罪恶了。但圣经教导我们“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使你们能分别是非,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立比书1:9~10)事实上许多反同者,恰恰是并不真正了解这个人群,只是凭着一时血气和主观臆断便简单地把同性恋与淫乱划上了等号。

第四,那我们该怎么样面对那些反同的基督徒?需要强调的是,至少站在我们大爱的家园角度,我们并不只是照着信仰观点上的分歧来决定把谁看作主内弟兄姐妹。我们也不认为,那些80%的反同教会就不是属神的。在圣经里我们看到,初代使徒在彼此之间也发生过分歧甚至激烈的争吵(使徒行传15:39;加拉太书2:11~14),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在主内合一,神也使用了他们的分歧成就了自己的事,如使徒行传15章记载圣保罗和巴拿巴为了如何对待当时还是新人的马可而争论最后分道扬镳,神便借着这分开保守他们各自成就了福音传播的伟大事业。这就说明,真正的基督徒再怎么有不一样观点,还是能保守灵里的合一、彼此相爱。因此,凡是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完全启示、没有谬误,并相信十字架上用宝血为我们世人赎罪并最后复活的耶稣基督为我们唯一的救主,同时愿意照着神的教导而行的,便是我们主内的弟兄姐妹。对此,历史上各个教派为了避免不同的分歧而立下了三大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大纳西信经》)分别对圣经所阐明的基督信仰基本信条作了一个比较完全的概括与总结,我们“大爱的家园”也当完全阿们并遵守奉行。相反,若违背这些最基本的信条,哪怕是在那20%支持同志的教会团契里面的,我们也当本着圣经教导与之分别为圣。因为我们唯一的参照就是上帝圣灵的指引,而非其他任何世俗的身份之别。我们尤其要谨慎的是,有人打着“维护同志权益”的旗号拉拢我们,事实上所行的却是反基督的言行,这是我们要靠着灵里的指引认真分辨的,不能一味是非不分,结果陷入了迷惑中。所以,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虽然我们是同志,也是基督徒,但并不是固步自封的“同志基督徒”,不搞只和“同道中人”聚会交流的灵修生活,“大爱的家园”更不是什么“同志团契”。和所有正信的基督教会一样,我们都信奉同一个上帝!而在我们家园里,也同样有虽不是同志却愿意与我们彼此悦纳的主内弟兄存在,愿神保守我们灵里的合一!

第五,如果有主内同道虽然恃守基本的信仰,却不愿意与我们联合,视我们为外邦人怎么办?提到这一点,这也是常常最让我痛苦的事。外邦人不理解我们,那是理所当然,但来自主内的歧视与逼迫却往往让人软弱。然而,耶稣基督降世的时候,也遭受自己本民族犹太人和外邦罗马人双重的不理解与逼迫,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同样,使徒圣保罗最初传教的时候,也曾受到这样的待遇。因为他曾经帮着法利赛人大肆镇压基督教,耶路撒冷的犹太基督徒都害怕与他交往,对他避而远之,唯有巴拿巴愿意接待他(使徒行传9:26~27)。历史却证明,圣保罗成为了使徒中对福音传播贡献最大的人,并蒙上帝特殊的恩顾——在这里我们看到,在圣灵的保守下,他们都没有一味地与之争辩、反驳或互相争讼。圣保罗曾严厉批评哥林多教会中这样的行径:“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哥林多前书6:6~7)——这里也立下了主内不应该“争讼”的诫命。
同志哥 | 2013-4-26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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