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感人同志小说:处男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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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107 | 回复1 | 2014-6-2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小飞,24岁,身高177,体重63公斤,QQ:4195956。是一个从百无聊赖的高中就开始暗恋校园帅哥,网龄已达3年,享受过爱的虚荣也经历过419的失落,目前对纯洁的恋情已经不报什么奢望的郑州同志。  可是几年前我并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每天早晨挣开睡眼,我就想今天能写点儿什么了不起的惊世骇俗的文字在网上发表,就如绚丽的烟花霹雳啪啦的升起在郑州这座城市的上空,刚好被我的真命天子看到,从而开始一场轰轰烈烈的真正意义上的同志恋情。
  在我打工的彩虹酒吧里,有一个经常独自光顾的欣长的男孩儿,总是要一杯加冰的“血红马莉”,从黑色的牛仔背包里拿出一本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我喜欢观察他读书和抽烟时若有所思的神情,那一双隐逸在烟雾和几缕长发后的深邃的双眸仿佛能够看透这世间的一切,虽然带着一丝厌倦。他似乎也知道我在观察他,但是从来不讲话,直到有一天他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和他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这个比我小三岁名叫天天的男孩儿身上那种颓废和孤独的特质深深吸引了我,这种特质来源于他对生活的疲惫和对爱情的渴念。尽管我们是那么不同的两种人。
  我野心勃勃,精力充沛,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只香甜的水果,我随时准备咬上一口,尽情享受它带给我的香甜。而生活对于天天,是一块撒了砒霜的蛋糕,每咬一口只会中毒越深。但这种差异只能加深彼此的吸引,就像地球的两极那样不可分离,我们很快坠入情网。
  认识他不久,天天就告诉我了一个来自于他家庭内部的秘密。他父母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都会在周末跟自己的情人幽会,这是在偶然的机会被天天分别发现的,天天当然没有说破,只是毅然决然的搬出了那个用他的话说“肮脏透顶”的家。天天在西郊租了一间房子。
  第一次去他那里的时候,房间里有一股单身男孩儿特有的味道,能刺激女性体内荷尔蒙加速分泌的味道,床头挂着一幅蜡笔画的自画像——湿湿的头发一直垂到皱着的眉头,一双大眼睛似乎蕴藏着无限的烦恼。床上,僵硬的臭袜子和内裤扔的到处都是,要知道他搬出来之前这些东西都是家里的保姆在洗也就不足为怪了。“天天,你真应该找个人来好好照顾你。”天天温柔的抱住了我,“知道吗?你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最后一个,我真的好喜欢你。”呵呵,被一个小帅哥抱着说喜欢的感觉真是棒极了。
  “是吗?喜欢我什么呢?”
  “什么都喜欢。”天天纯真的笑着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天天的笑容,就好像小孩子得到一支棒棒糖也能让他们开心,小孩子就是这么容易满足。
  我搬进了天天的“家”。
  天天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每天早晨11:00起床,吃一盘我为他做好的蛋炒饭,这同时也是他的午饭,饭后洗个热水澡,大约下午1:00到楼下十字路口看老大爷下象棋,2个小时以后到购书中心看书,直到晚上7:00在街上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回家,看影碟或者打电子游戏,或者画画儿,或者折纸玩,直到午夜。
  天天从家搬出以后不久就退了学也没有找工作,需要钱的时候就给家里打电话,很快就会有一笔存款打到他信用卡的账号上。他是社会学者所说的那种出生于八零年代从小养尊处优惯了的“垮掉的一代”,在没有人交接的地方,他自得其乐。
  佛洛伊德说过:“想深入的了解一个人吗?那就跟他作爱吧,不管他是女人或是男人。”
  天天之于我,就像一颗透明的水晶,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即使什么话也不讲什么事情也不作,我们也可以光着身子在房间里呆上一整天。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和他长厢厮守。我喜欢和天天依偎在一起听王菲的歌,也喜欢做饭给他吃,晚上喜欢抱着他睡觉,我喜欢这些平凡琐碎的日常事,喜欢他像个小孩子般被我呵护被我照顾的感觉,这时候我对自己说:天天在这个世界上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清晨的阳光不知什么时候从薄纱织就的窗帘透进来,空气中混杂着天天身上特有的味道和一缕玫瑰花的清香。喜欢看天天睡着的样子,头发乱乱的蜷缩着,像回归母体子宫的婴儿,特别能构起人体内母性的神情。我的唇轻轻贴在天天清瘦白皙的面颊上又滑到他微启的双唇,一点点将他滋润。
  天天知道我在吻他,他的舌头象小鱼一样钻入我的唇中,在唇齿间放肆的穿行,仿佛要游遍我体内的每一个角落,我们就这样拥吻着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清晨。可是只有我知道,这种幸福是多么的短暂,由于过去在天天心里埋下的某种悲剧性的暗示造就了天天在床帷之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低能者,他能给我的性的满足也就只有深吻的乐趣和手淫的快感了。
  曾经有多少次,我紧紧拥抱他,渴望他能给我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就像美国gay片上渲染的那样。可是天天做不到,他真的做不到,他甚至不能在我的挑逗下正常的勃起。。。。。。。
  那天下午不上班,碰巧天天到青少年宫学画画,他喜欢画画,我就替他报名参加了这个美术班,他总得学点儿什么才是个事儿啊。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无聊,就到一家网吧上网。小心翼翼的打开缘聚中原淡蓝色的主页,感觉到一种久违的亲切。天天反感网络,尤其是聊天室,他说那不是好人去的地方,他把我通过网络认识的一帮人叫做“狐朋狗友”。反正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以,有了天天以后我还真就很少再上网了,甚至跟圈子里的朋友接触的也少了,这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真的是不可想象的,爱的力量就是这么伟大,他可以改变一个人。
  上了不一会儿就觉得身后站着有人,一回头,哇,好英俊的一位帅哥,浓眉大眼,宽肩长腿,身材魁梧,穿一身得体的米色西服,属于人见人爱的那种大众情人。第一次上同志网站被人偷窥到,我的脸唰的就红了,仿佛整个网吧的人都在看着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最可气的就是这个人,还拿坏坏的笑眼看着我,好像我没穿衣服的样子他都见过。我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的说:“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家上网嘛?”“呵呵,原来你就是聊天室里重庆森林啊”
  他笑了一下,就到旁边的机器上去了。不一会儿聊天室就有一个叫小丹尼的人跟我打招呼“HI,帅哥,是我,我不是故意偷看你上网的,纯粹是被你的人吸引过去的,一直以为重庆森林是重庆的,没想到是一个郑州的帅哥,晚上有空嘛?我约你啊。”
  “嘴巴这么甜,是不是糖精吃多啦”,就这样我认识了圈子里的大名人,号称少男杀手的——丹尼。哎~~~~~一直以为找到真爱以后我就会退出这个圈子,没想到不但退不出,反而变本加厉,谁不希望自己的朋友遍天下呢?谁能够忍受生活的单调乏味和寂寞呢?即使你的男朋友长的像陆毅,相处久了,他对你的吸引力可能还没有一个陌生人大,同志圈子就是这样。人的本性是追逐新鲜刺激的诱惑的。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丹尼出现之后,每次同天天接吻,我的脑海里都会出现他的影子,我幻想天天的面孔长在丹尼那强壮多毛性欲亢进的身体上,幻想着他用强有力的臂膀把我紧紧压在水床的最深处。。。每次想到这些我都不能自已,下体积蓄已久的爱液随之喷薄而出,流到天天的腿上,胸口上。。。。天天一边继续深情的吻我一边用毛巾将它们仔细擦拭干净。“别离开我,飞,永远也不要离开我,没有你,我会死掉的。”天天可怜吧吧的望着我说。
  下午没什么事情拉着天天陪我逛渔场,他一直以为那是个很可怕的地方,我告诉他其实不是这样,天天拗不过我,勉强去了。晚上10点,距离到酒吧上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金水河堤收起白日的喧闹,蒙上神秘静镱的面纱。
  这里的人有成双成对的,也有单独站在哪里抽烟的,一个个孤独幽怨的黑影在河边游曳,像极了《聊斋》中的鬼魅。我揽着天天的手臂指给他看河岸边站着的一个个有趣的人,天天似乎一直心不在焉,不停的问我是不是可以走了,会不会遇到坏人,我说别怕,有我呢。他对陌生的地点陌生的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
  身后过来五六个一身黑衣染着黄头发的年轻人,不停的冲我和天天吹口哨,帅哥,靓仔的嬉笑个不停,其中一个还将一个可乐罐从地上一脚踢起来,正打在天天的膝盖上。天天紧紧握着我的手,我能感觉到他手心都是冷汗,我趴在他耳朵边说:别怕,他们就是闹闹,不敢把咱们怎么样。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完全错误,那几个黑衣人见我们没什么反映索性得寸进尺,嘴里说着一些肉麻下流的脏话,上来拉扯我们,把天天的白衬衫都扯破了。天天吓坏了,挣脱我的手,落荒而逃,只剩下我一个人被五个人围在中间,天,怎么办,怎么办,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挟不住人多啊,难道我蒋小飞今天真的要失身在这金水河边吗?
  突然一束手电的强光照在黑衣人的脸上,他们朝光源看了一眼立刻作鸟兽散。
  我惊恐的朝来人看去,是几个巡逻的保安,身后跟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丹尼!!!!!”我扑过去,摊倒在他的怀里,“别怕,宝贝儿,有我在没人敢把你怎么样,我刚好路过这里看到你们被几个无赖纠缠就把保安叫来了,好了,别哭了,看小脸都成了小花猫了,你吓坏了,需要休息,亲爱的。
  醒来的时候是躺在一张大床上,朦胧中一个高大的身影慢慢走近,把我轻轻的抱在怀里,我觉得他的怀里好温暖,胸膛好宽,我就像一只受伤的小鸟躲在温暖安全的巢穴里。“宝贝,你醒了,欢迎到我家。”是丹尼,哦,亲爱的丹尼,要是没有你刚才我真的不知道会怎么样?我面颊绯红,一时间无数个英雄救美的老土故事在脑海里一再上演,我这是怎么了。
  丹尼准备了牛排还有红酒,他说红酒可以压惊,要知道跟天天是从来不喝红酒的,他受不了那种怪味,于是我也很少沾,或者说不喜欢。可是,今晚我怎么好再对丹尼说不呢?何况,我承认我是那么渴望一次激情的欢娱,一次天天不可能给我的欢娱。。。。。。。。。。于是,我们顺理成章的发生了一次干柴烈火般的**。
  丹尼真不愧少男杀手的盛名,他的床上功夫了得,你见过能够连续作爱2个小时的壮男吗?丹尼就是。只知道最后我的唇已经被他吻的麻木了。跟天天一起的时候我想起丹尼,现在躺在丹尼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我却又记起了天天。人这东西真是贱!天天,我亲爱的天天,知道吗?你深爱的男朋友刚才躺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翻云覆雨。羞愧和内疚像无数小蚂蚁慢慢爬遍全身,我手足冰凉。
  天天,我要回家看天天,他还不定吓成什么样了呢,没有我的爱他会死掉的。
  丹尼也不反对,只是执意要送我回去。
  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路两边的霓虹灯映照着湿漉漉的路面营造出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望着水面倒影出的我的脸,我发现——好美。终于背叛了天天,可我不还是蒋小飞吗?中间有什么东西碎掉,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们一起顺着郑大南路绕过绿城广场的街心花园走到天天家楼下拐角的过道里。楼上的灯亮着,我知道天天一定在等我。看我为难,丹尼知趣的松开搂着我肩膀的手,微笑着趴在我耳朵上说:“宝贝,你是我遇到的最棒的男孩儿!真希望有一天到你家里喝杯红茶。”我还以一个灿烂的微笑,丢下一句:“那决不可能。”
  回家的时候,灯是关着的,沙发角落有一个亮点一明一灭,我知道天天在抽烟,“你去哪里了,我又回去河边找你不在,给酒吧打了电话,说你也不在。”黑暗中他漫不经心的问,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而我做出什么样的的解释或者回答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是啊,对着这样一个敏感而脆弱的男孩儿,有什么谎言能够瞒过他那一双受伤的眼呢?
4195956 | 2014-6-2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打开灯,天天痛苦的望着我,天,他的眼睛怎么布满了血丝。其实刚才在回家的路上我设想了不下10种敷衍的托词,但是当我看到天天那双痛苦的眼睛的时候,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我做好了火山爆发前的心理准备,空气似乎凝固了,如果天天此时臭骂我一顿或者狠狠的给我一个耳光,也许我心里反而会好受点,可是他只是用一双发红的大眼睛望着我,再也不讲一句话,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折磨着我,让我手足无措,让我无地自容。
  最先爆发的反而是我,我冲他歇斯底里的大喊:何天!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权力管我,你凭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你凭什么用这种语气跟我讲话,我只是做了我喜欢做的事情,我愿意,我喜欢~~~~~~~~~~~~~~”
  天天掐灭手上的烟,慢慢的从沙发上站起来朝我走过来,看来今天这记耳光再也躲不过去了,我闭上眼睛。
  突然,天天使出全身力气,紧紧的抱住了我。“小飞,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都是~~都是我不好”天天泣不成声。天,做错事情的明明是我,为什么现在忏悔的却是天天。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都再也没有提起过那晚的事情。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一起读书,看影碟,打电子游戏。我们努力做的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但是越是这样越显得做作和欲盖弥彰。静下来的时候,我们都不敢再像过去那样凝视对方的眼睛,是屏障的遮掩吗?为什么我和天天不再像水晶一样可以坦诚相见呢?
  天天抽空回了一趟他父母的家,回来的时候显得心情很差,每次回父母家都是这样,这次更甚,“我马上要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了”他用那一贯平静的语调对我说。他母亲移民去了澳洲,父亲又再婚,重新组建了幸福的家庭,天天说过,他父亲从他小时候就希望有个女儿的。
  那晚,天天梦呓中一直在喊着奶奶。眼泪把枕巾打湿了一片。我知道他一定又梦到小时候在乡下老家奶奶带着他玩耍时的情景了。他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奶奶是最疼他的人————他唯一的亲人。他喜欢吃奶奶给他在土灶火里边烤熟的红薯和玉米;喜欢听奶奶给他讲七仙女和董永七夕鹊桥相会的故事,喜欢奶奶用野花汁液为他染红的红指甲。。。。。。。。可是奶奶也在去年清明撇下这个一直让他牵肠挂肚的城里的孙儿————老去了。生命就是这样的漫长,生命就是这样的短暂。
  天天像是被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我心疼的撩开他被汗水和泪水打湿的头发,注视着他那双受伤的眼睛,“飞,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不是已经多余
  了。。。。”我想劝劝他但是我能说什么呢?我也是一个伤害了他初男般纯真情感的人。我只有深情的吻他,我们的眼泪一直流到唇里,咸咸的。
  天天的经济状况日渐拮据,他父母已经不再给他钱了,他们说他应该学会自食其力,其实只有我知道,天天这样的男孩子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他更应该生活在衣食无忧,浪漫温情的理想的国度,过着田园诗般轻松写意的生活,然而这是冷酷的现实生活,充斥着竞争,虚伪,生存压力,尔虞我诈的
  花花世界。天天说过: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地方,他自得其乐。
  我用我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我和天天的家,我带天天泡吧,给他买喜欢的衣服,替他支付美术班高昂的学费,我努力让他从阴影中解脱出来,但他是那么的敏感,脆弱,多愁善感。我已经颇感力不从心。天天只要爱情就能够让他存活,而我却要考虑柴米油盐种种琐碎的生活细节,再加上我那次对天天的背叛在他心中留下的挥之不去的伤痛,我们开始频繁的因为一件件小事争吵,然后就是持续数天的冷战。在这期间,丹尼到酒吧接我下班,还被天天撞见过两次。
  天天开始喜欢上网络,他经常独自一个人到家属院附近的网吧上网,一上就是一个通宵,他在网上认识了一大堆所谓的朋友,他说他发现原来跟他们聊天是很开心的,“每天就剩下这么一点乐趣了”他一边抽烟一边漫不经心的对我说。
  天天变了,变的让我越来越捉摸不透了。他扎了耳孔,还染了头发,亮丽的酒红色;他开始用浓重的古龙水;他开始喜欢上后劲酷烈的红酒。而这些都是他以前绝对敬而远之的东西。有两次他一个人在酒吧花光我给他所有的零用钱,喝的烂醉,要我三更半夜连拉带托的把他弄回家。我知道他在逃避,逃避现实,逃避回忆,逃避自己,逃避我。。。。终于有一天,天天在我上班的时候搬出了这个曾经属于他的家。
  打他的手机关机,打他父亲家的电话,被告知好久没有没有跟家里联系了。天天就如一只断线的风筝,悠忽之间飞离了我的世界。这个男孩儿去了哪里?离开了父母和爱人他该如何生活。我就这样陷入自责的担忧之中。一周,两周,一月,两月。。。。。我渴望能接到天天的一个电话,哪怕只是听听他的声音我也放心了,我想,我仍然爱着他。
  时间可以洗刷一切,洗刷对一个人的思念,天天的影像在我脑海中渐渐模糊,渐渐淡忘。这个惹人怜爱的男孩儿曾经唤醒过我心中那份叫***的东西,虽然这份感情只持续了6个月零19天零3个小时的时间。最幸福的时刻也许不过是我每天上班时,天天一边拿起一本书蜷缩进沙发里一边对我说
  “你去吧,路上小心点,我待会儿给你电话。”
  还有在下雨的夜晚我下班时远远的看到家里的灯亮着,心里明白那是爱人天天在等我。就是这些琐碎而平淡的生活细节反而在我记忆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我知道,我也许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学会忘记。
  在天天离开我以后那段最痛苦最空虚最寂寞的日子里,丹尼扮演了一位称职的“护草使者”,他会每天早晨一通电话把我从满是天天泪眼的睡梦中叫醒,中午过来为我作一顿可口的午饭,晚上2:00准时到彩虹接我下班。不只一次对他讲过诸如“我们不合适”“我们不可能”之类老土的话,可他却说“你就是一块坚冰我也要用我的热情将你融化”我抱以无可奈何的笑。
  彩虹的生意越来越火了,每晚座无虚席。郑州的夏天,闷热,多雨,尤其在下雨的午夜,造就了多少孤寂,徘徊的灵魂。那晚客人到不是很多,三三两两的聊着,我百无聊赖的趴在吧台上,一边听着王菲一边想着心事。门前的风铃一响,进来五六位20岁上下一身黑衣的男孩儿,其中一位帅哥引起酒吧一阵不大不小的骚动。“靠,还没有见过这么另类这么帅的男生”,同事小涛情不自禁的吹了一声口哨。说他是帅哥一点也不夸张。高挑的身材,白白的皮肤,高而直的鼻子,一头长发剪的碎碎的染成亮丽的酒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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