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2008-6-20 09:53
得饶人处且饶人
呵呵几个月没上杭同了,今天上来看到楼主的帖子,MS和我几个月前的遭遇很象,但是对方当然不是一个人,钱的数额好象也差不多,具体我自己都忘了,因为当我知道他从一开始就在骗我的时候我就把他所有的信息都删了,忘记比什么都重要!!楼主选择在这里公开他的身份什么的,说实话很不可取,你公开他身份其实也就在蔑视自己同志的身份啊!!这只能证明连你自己的内心都是看不起自己同志的身份或者说是不承认这样的身份!!其实钱是可以很快赚回来的,我不觉得我们这样的年轻连几千块钱都很难赚回来,你说是吗?以后时间多的是,他没还你,有可能是他存心要骗你钱,也有可能是真的人格有缺陷.想想算了,其实自己也落得清净,2000块钱买个教训,以后就可以记住了,其实说实话,人的一生总会遇到点事情,就当自己是做点慈善,那又有什么不好呢?这样想自己心情也好,你要去公开什么的,搞的自己心情也很糟,而且钱也不见得回得来,何必呢?呵呵,我当时就是把他QQ拉黑了了事,想想算了,不就是钱吗?人活着总有希望的.这么说不是说我自己救世主,而是觉得真的没必要,如果你的钱在当时真的帮到了他,那也算你的功德了.有句话说吃亏是福,意义就在于让自己心静,其他的真的没那么重要.希望楼主看到后可以好好想想,事情已经这样了,就让随风而去吧,这钱就当自己做的慈善,可能他当时真的需要这比钱,所以这是你的功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