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官网10日发布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不需要包装能够实现流通和使用的商品不得使用包装,并提出了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自主选择”机制。独立包装要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商品,设计、制造、使用商品包装及其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例如:月饼、茶叶、酒类、粽子、保健食品等为重灾区。
【评论:此规定一出,引起读者两种意见,一种为:这个措施有利于环保,降低商品成本,减少坑蒙拐骗,倡导了简约实用好风气;第二种为:无端端又要多付一部分的费用,这样的话物价就更加高,民众的负担更加重!这些部门真是吃饱无事做了,净想些不实际的东西。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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